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在乌兰察布市调研时提出的关于抓好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散埋乱葬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由市政府牵头,抽组市政府、市民政局人员组成了调研组,于7月10日-14日,对乌兰察布市境内主要干道沿线两侧的散埋乱葬现象进行实地调研,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关于开展“三沿七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专项治理工作。7月29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市委书记费东斌任组长,市委、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宣传摸底排查阶段,9月1日将正式进入迁移整治阶段。
一、调研摸排情况
经实地调研摸排,乌兰察布市境内G6高速、G7高速、G55高速、兴巴高速、机场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散埋乱葬坟墓约37200座。其中,硬化墓约30000座、土坟墓约7200座。100座以上规模成片的有13片、29600座,散坟7600座。
经全市各级据民政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农村牧区公墓以外的散埋乱葬坟墓约40余万座。其中,涉及“三沿七区”整治范围内的约25万座。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采取绿化网围遮挡为主、迁移安置为辅的方式,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相关区域较近,绿化无法遮挡的散坟,全部迁移到指定的公益性公墓;对集中连片的硬化墓,铲除硬化坟头和围裙,采取竖碑改卧碑、绿化网围遮挡,计划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辖区内“三沿七区”周边视野内散埋乱葬的专项治理。
一是根据《实施方案》规划,拟新建旗县级公益性公墓10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9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1313个。
二是从2020年8月1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和专项整治氛围。同时对“三沿七区”视线范围内的坟墓进一步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明确需迁移的坟墓,提前向墓主亲属发出迁移通知,并及时启动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
三是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三沿七区”范围内的25万座散埋乱葬坟墓进行清理整治。其中: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G6高速、G7高速、G55高速、兴巴高速两侧可视范围内的3.7万座散埋乱葬坟墓的清理整治。2022年9月1日前,完成铁路、国道、河流主干道两侧和七区(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草场)可视范围内21.3万座散埋乱葬坟墓的清理整治。
四是建立督查和长效监管机制。我市将抽组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分阶段对散埋乱葬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殡葬管理政策,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非法墓地、散埋乱葬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专项治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