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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生新闻 &#187; 丧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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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中国殡葬企业信息门户</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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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众满意度提升途径之三：孝道精神与现代丧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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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1 Mar 2021 07:13:58 +0000</pubDate>
		<dc:creator>Jobs</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品]]></category>
		<category><![CDATA[丧葬]]></category>
		<category><![CDATA[孝道]]></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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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李 牧 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反映到殡葬活动中，孝道思想将亲情巧妙地与历史结合起来，从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李 牧<br />
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反映到殡葬活动中，孝道思想将亲情巧妙地与历史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人们自律的形成，要为祖先争光的观念又促进人们拼搏奋进精神的形成。但也应当看到，孝道文化中也有维护等级制度的糟粕。所以，对待孝道思想，我们应当科学地认识、科学地对待，按照扬弃的原则，实现古为今用的目的。<span id="more-5069"></span><br />
一、孝道思想的起源与发展<br />
孝是一个会意字，由“耂”和“子”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分的“耂”是一个象形字，表示一个长须长眉的老人，下部是一个“子”字，表示子女。这两部分结合在一起就象征着由子女托起老人。《尔雅》中说，孝的意思就是“善事父母”[1]。所以，“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r />
孝道思想的起源很早，至少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在那时，孝的含义有两个方面：<br />
1.尊祖敬宗，体现孝道的主要方式是祭祀祖先。因此，“行孝”是带一定宗教色彩的宗族伦理。<br />
2.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崇拜祖先就要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br />
到了春秋时期，孔子将“孝”的观念从神学领域引入到了世俗社会，从对逝去宗亲的供奉拓展到了在世父母的奉养，从家庭关系拓展到了社会关系，这就使孝道从宗族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和社会一般伦理领域。<br />
在政治上，由孝亲推广到忠君和爱国。<br />
在社会上，除了强调对父母的敬爱之心，还要体现出“敬畏”之感。人们有了这种敬畏感，就可以转换成对社会道德的敬畏，和对社会秩序的敬畏。<br />
在制度上，孝又是一种社会安排，即养老制度，这也是孝道存在的物质基础。<br />
在人际关系上，孝与悌相关联，提出了“友朋”的道德要求。<br />
……<br />
正因为倡导孝道会得到诸多“效益”，所以，倡导孝道被历朝历代君主所推崇。<br />
儒家在孝道理论上有突出贡献的有三人：孔子、孟子和曾子。儒家的孝道思想集中体现在秦汉时期出现的《孝经》当中，这本书被奉为儒家经典之一。<br />
在秦汉以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儒家学者渐渐将孔曾孟三人所倡导的孝道精神异化了，孝道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这使得孝道精神在实践上走向极端化和愚昧化。<br />
比如，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德关系，西汉的董仲舒认为这两对关系是君父夫为主，臣父妻为从。可到了宋朝的朱熹那里就变成了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即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br />
再比如，元朝时期出现的二十四孝，就是孝道观念畸形发展的产物。像“割股疗亲”、“埋儿奉母”等是灭绝人性的愚孝。所以“二十四孝”被后世认为是伪孝而受到批判。在当代，卧冰求鲤、扇枕温衾、恣蚊饱血等也已经缺少了现实存在的基础。所以，当下有些殡葬服务单位还在宣传传统的二十四孝是不当的。<br />
二、传统孝道思想的主要内容<br />
儒家的孝道思想是一个宏大的道德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孝道可以概括为孝亲尚祖、忠君报国、尊师敬老、友朋睦邻四大部分。狭义的孝道含义仅指孝亲尚祖。<br />
狭义的孝道也包括许多具体内容，大体上可分为四组。<br />
第一组，敬亲。<br />
敬亲指的是态度。作为子女在对待父母的态度上要“敬”和“爱”，这也是儒家孝道思想的精髓。<br />
孔子对什么是“孝”有过一段很经典的论述，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孔子这是告诉我们，孝不是表现上给予父母物质东西的多少，而在于人的内心，在于人们从内心生发出来的对父母的“敬”。<br />
“孝”的核心是“敬”，是敬仰、敬重和尊敬。而“敬”的基础是“爱”，“敬”是“爱”的外在表现。如果没有“敬”，“爱”就得不到体现，没有“爱”，“敬”就成了纯粹的形式，一切“敬”的礼仪表现也就成了虚礼。<br />
敬仰、敬重和尊敬又引申出了敬畏。在中国有“严父慈母”的说法，严父就是要保持父亲的尊严和威严。严父的意义在于维护父母的权威，维护家规的神圣。严父的这一形象对培养子女的敬畏之心有着重大的意义，推而广之，子女便有了对社会规则的敬畏之心，这就培养了人们“慎独”的道德观念，即使在独自存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够自觉地按社会规范行事。从这里出发，孝道精神又从家庭道德转向了个人修养。所以说，敬亲是儒家孝道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国人听号令，守秩序，有纪律，爱国家等一列品质的重要来源。<br />
在具体的道德要求上，敬亲有三个方面的要求：顺亲、悦亲和谏诤。顺亲是要求子女要顺从父母的意愿，听从父母的教导；悦亲是要求子女要用言语行为取悦父母。但顺亲又是有原则的，不能什么事都一味的无条件服从。当父母的言行有错误时，不仅不能顺从，而应委婉相告和阻止，这就是谏诤。但谏诤又要求不可以死相逼，以避免陷亲于不义。<br />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内容是汉代以前的儒家思想，到了唐朝以后逐渐走向了僵化和极端。<br />
第二组，事亲。<br />
事亲就是为父母做事，是行为方面的表现。事亲包括奉养、随侍、侍疾、事死等具体要求。事亲是孝亲的基本要求，也是孝亲的基础。<br />
奉养是子女对父母行孝的最低要求，是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所谓的“反哺”。<br />
随侍是当父母年老时，要随时陪伴在父母身旁，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给他们以精神安抚。儒家要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里所说的“方”既指方向，也指方法。作为方向，当子女外出时，出去要告诉父母去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回来，以免父母担心。当父母年龄较大时，离开父母又必须对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有所安排。<br />
侍疾是随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指父母生病时要给予及时诊治和精心照料。<br />
事死是当父母去世后，子女要以礼妥善安葬父母，祭奠父母。<br />
事亲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社会安排。在古代的农业社会中，人口流动比较小，养老问题便可靠家庭来解决。但在现代社会中，人口的社会流动是保持社会活动力的基础，养老问题就不能靠一家一户来解决，于是养老就由家庭事务变成了社会事务，社会设立了养老金，建立了养老院，老人生病可安排护工照料等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随侍就失去了社会基础。所以，现代可以倡导“常回家看看”，而不能要求陪伴父母左右。但事死目前仍然是家庭事务，只不过葬礼的组织社会化了。<br />
第三组，立身<br />
立身是对子女的个人发展的要求。从孝道精神上讲，立身是要让父母省心，安心。立身的具体要求有存身、立业、成家等几个方面。<br />
存身是要求子女爱惜自己的身体，不能随意受到伤害，更不能故意伤害。所以《孝经•开宗明义章》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即使是现代，父母也常常叮嘱子女注意安全，工作不要太累。<br />
立业的最低要求是要保证自己和家庭的基本生存所需。在此基础上要追求取得更大的成就，目的是“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4]古人认为，一个人的成就可以概括为立德、立言、立功三个方面。在今天看来，无论哪个方面，都是对社会的贡献，所以立业不仅是为己，也是为公，这与当代要求人们奉献社会是一致的。<br />
成家也是立身的一个方面。结婚被认为是子女成年的标志，也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一件事，即使是现代，达到适婚年龄的青年还常常被父母催婚，就是孝亲观念的反映。<br />
第四组，尚祖<br />
崇尚祖先是传统孝道观念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留后和祭祖。<br />
留后不单纯是包括生子育孙，也包括教育子女。生育子女才能使家族得以稳固和延续，使先祖得以祭祀。教育子女，使子女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这样才能荣耀家族，光宗耀祖。<br />
祭祖就是祭祀祖先，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传统上除有年节的定期祭祖外，还有遇大事要祭祖传统。<br />
中国传统上将最大的不孝称为“三不孝”。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3]汉代学者赵歧在《十三经注》中对“三不孝”做了解释：第一种是对父母“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这就是“不诤”；第二种是“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啃老”；第三种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也即现代所称的“丁克”一族。<br />
三、传统丧葬对孝道思想的表达<br />
为父母送终是孝亲的内容之一，也是当今国人仍然坚守的观念之一。站在殡葬文化学的角度上看，殡葬文化决定了葬礼的操作，儒家的殡葬礼仪就是对孝道思想的表达。按照儒家对殡葬活动的解释，殡葬直接体现的是孝亲尚祖的道德要求，并通过孝亲尚祖来间接地体现忠君报国、尊师敬老、友朋睦邻的道德要求。<br />
1.事死如事生。也就是对待去世的父母也要像对象活着的父母一样。反映到殡葬的操作上，就形成了诸如：为逝者净身、更衣、贡饭、守灵、点长明灯、叩拜礼敬等仪节。其中的点长明灯与在年老父母房间点夜灯的想法相一致；守灵是从为年老生病父母伴宿演化而来，而叩拜礼敬又是早晚向父母请安行为的延续。<br />
2.慎终追远。慎终追远是曾子提出的，可以理解为谨慎处理丧事，追忆远祖。也可以理解为，慎重对待死去的父母，追随他们的遗志、精神，行远自迩。这就是承上启下。表现在殡葬活动中，就有了封谥、告祖、祭奠、祭祖等仪式仪节和表达劝善、劝孝等内容的丧歌唱词、挽联挽幛。例如民间封谥中用“显”字来评价已故的父母。一方面是告慰祖先，逝去的父母已经达到了孝道中“立身”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规定不能随便滥用，必须满足“留后”的要求，而且“教子有方”，子亦有后。<br />
3.以礼治丧。这其中的礼是多义的，既包含仪式仪节，也包括思想理念。在具体操作环节上，儒家的基本思想也渗透到了民间的殡葬活动当中。如做人做事要方正、中正的观念，历史上有孔子因肉不方不食，席不正不坐的故事。反映到殡葬活动中，这种方正、中正的观念影响最大的是墓地的选择，也促成了一些地方在大殓操作中的拨正、调中等仪节和操作。<br />
四、现代丧葬如何表现孝道精神<br />
现代丧葬中仍然保留了大量反映孝道精神的元素，但由于不断简化而显得支离破碎，需要进行系统的整合。鉴于当下国内殡葬服务的实际，在殡葬活动中弘扬孝道精神，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br />
1.对传统孝道文化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整理成适合现代所需的新孝道文化。<br />
2.按照现代殡葬流程，加入适合现实社会实际的现代孝道文化。<br />
3.殡葬服务单位的策划人员按照现代孝道文化的具体要求，设计孝道文化在殡葬活动中的线索脉络，使之更加有系统、有逻辑。比如从褒扬逝者的孝道为人们树立榜样，到告慰祖先我们的坚守孝道的决心等。<br />
4.组织地方戏剧的创作者制作具有本地特色的劝善歌，劝孝歌。<br />
5.殡葬服务人员要按照仪式规则的要求，不仅要将反映孝道的内容做出来，更要说出来，表达出来。</p>
<p>注释<br />
[1]许慎，《说文解字》。<br />
[2]《论语•为政》。<br />
[3]《孟子•离娄上》。<br />
[4]《孝经•开宗明义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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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title>
		<link>https://www.zhmu.com/news/binzang96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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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8 Jul 2020 02:22:04 +0000</pubDate>
		<dc:creator>Binzangzha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法规]]></category>
		<category><![CDATA[丧葬]]></category>
		<category><![CDATA[北京]]></category>
		<category><![CDATA[殡仪服务]]></category>
		<category><![CDATA[殡葬改革]]></category>
		<category><![CDATA[补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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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京民殡发〔2017〕103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倡导骨灰海葬、骨灰自然葬，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京民殡发〔2017〕103号</p>
<p>各区民政局、财政局：</p>
<p>为了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倡导骨灰海葬、骨灰自然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选择骨灰海葬或者骨灰自然葬的本市户籍亡故居民提供免费殡仪服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span id="more-965"></span></p>
<p>一、 享受免费殡仪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p>
<p>（一）2017年4月1日（含）以后亡故的本市户籍居民。</p>
<p>（二）选择骨灰海葬或者骨灰自然葬作为安葬方式的。骨灰海葬是指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骨灰自然葬是指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安葬区域以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自然进行美化，不建墓基、墓碑和硬质墓穴的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p>
<p>（三）由本市殡仪馆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殡仪服务。</p>
<p>（四）由本市节地生态安葬定点服务单位提供安葬服务的。</p>
<p>二、免费殡仪服务范围</p>
<p>殡仪馆所提供的免费殡仪服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p>
<p>免费殡仪服务费用的减免以在殡仪馆内开展的相应服务项目为依据，服务标准及减免费用详见《北京市户籍亡故居民接受免费殡仪服务确认单》（附件1），超出部分所需费用由逝者亲属自行承担。</p>
<p>三、实施主体</p>
<p>八宝山殡仪馆、东郊殡仪馆、门头沟区殡仪馆、房山区殡仪馆、通州区殡仪馆、顺义区殡仪馆、昌平区殡仪馆、大兴区殡仪馆、平谷区殡仪馆、怀柔区殡仪馆、密云区殡仪馆、延庆区殡仪馆。</p>
<p>四、业务办理</p>
<p>业务办理分为两种方式：费用减免和费用报销。</p>
<p>（一）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程序</p>
<p>&nbsp;</p>
<p>1.适用对象：本市户籍亡故居民，且其亲属已与殡仪馆签订《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服务承诺书》（附件2）。</p>
<p>2.业务流程：</p>
<p>（1）逝者亲属拨打各殡仪馆服务热线预约遗体接运。</p>
<p>（2）殡仪馆殡仪车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p>
<p>（3）殡仪馆殡仪车提供遗体接运服务。</p>
<p>（4）逝者亲属应向殡仪馆工作人员提供：亡故居民死亡证明、亡故居民户口簿本人页或其它合法户籍证明、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p>
<p>（5）逝者亲属同殡仪馆签订《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服务承诺书》，并在《北京市户籍亡故居民接受免费殡仪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p>
<p>（6）殡仪馆提供殡仪服务，并减免相应服务费用。</p>
<p>（7）逝者亲属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堂，与节地生态安葬定点服务单位约定时间，办理骨灰海葬或自然葬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逝者亲属向殡仪馆提供《北京市骨灰自然葬服务协议书》（附件3）或《北京市骨灰海葬服务协议书》（附件4）的复印件。</p>
<p>（8）逝者亲属撤销《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服务承诺书》的，需向殡仪馆支付所减免的免费殡仪服务费用，方可取走骨灰。</p>
<p>（二）殡仪服务费用报销程序</p>
<p>1.适用对象：本市户籍亡故居民，且其亲属未与殡仪馆签订《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服务承诺书》，亡故居民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堂。</p>
<p>2.业务流程：</p>
<p>（1）逝者亲属在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按照实际服务项目结算殡仪服务费用。</p>
<p>（2）逝者亲属将骨灰寄存在该殡仪馆骨灰堂。</p>
<p>（3）骨灰自寄存之日起，1年时间内，逝者亲属办理骨灰海葬或自然葬业务。业务办理完毕，逝者亲属向殡仪馆提供《北京市骨灰自然葬服务协议书》或《北京市骨灰海葬服务协议书》的复印件及骨灰海葬或自然葬安葬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在《北京市户籍亡故居民接受免费殡仪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p>
<p>（4）殡仪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该逝者殡仪服务中的免费殡仪服务费用退还逝者亲属。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理由。</p>
<p>五、档案管理</p>
<p>全市各殡仪馆应做好殡仪服务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包括：</p>
<p>（一）《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服务承诺书》或骨灰海葬或自然葬安葬证明材料；</p>
<p>（二）《北京市户籍亡故居民接受免费殡仪服务确认单》；</p>
<p>（三）《北京市骨灰自然葬服务协议书》或《北京市骨灰海葬服务协议书》的复印件；</p>
<p>（四）亡故居民户口薄本人页或其它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p>
<p>（五）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p>
<p>六、财政补贴</p>
<p>殡仪服务补贴以自然月为申报周期。</p>
<p>每月10日前，各殡仪馆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免费殡仪服务补贴费用申报表》（附件5）。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p>
<p>市民政局负责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和区民政局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服务经费拨付各殡仪馆。</p>
<p>七、工作要求</p>
<p>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规范。</p>
<p>各级民政部门和全市相关殡仪服务单位要做好殡仪服务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办理工作，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殡仪服务机构的宣传阵地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p>
<p>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p>
<p>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p>
<p>2017年3月3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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