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殡葬》第3期

“死后少占一点地,多为子孙留点地”
文 / 黄新林 中国殡葬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殡葬协会副会长、江西天仙精藏设备有限公司

由于传统习俗、国情变化等原因,推进以文化存放(骨灰寄存方式)为主体的骨灰存放,更具科学性和人文关怀,是留存文化与纪念先人的新形式和载体。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

当前,各行各业都在快马加鞭抓改革、搞创新,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国殡葬行业也不例外。2018 年3 月,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16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改革着力点”,“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等方向和要求。

笔者认为,国家对殡葬改革高度重视,明确了政府、市场、民间等各自的责任,这有利于殡葬事业的顶层设计,也有利于让殡葬更具科学性和人文关怀。从现实来看,由于传统习俗、国情变化等原因,推进以文化存放为主体的骨灰存放,符合节地生态的号召,是留存文化与纪念先人的一种新的形式和载体。

改变“葬式”思维模式

土葬,在我国延续了千百年,它的特征是土地可以无休止地重复利用,使用成本低。改革开放40 多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繁荣发展及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各地开始逐步启用公墓。很明显,墓葬属于石材葬。采石、运石,以及石材雕刻加工,都是现代化运作方式,脱离原始的土葬特征。墓地的“永久性”无疑给土地资源造成压力。媒体多次报道:作为省会城市,南京周边有180 多家公墓陵园,形成了墓地包围城市的局面,全国其他大大小小的城市也有过这方面的报道。

在一些西方国家,将骨灰降解于泥土、回归于自然的殡葬理念深受欢迎,虽然近几年我国也引进了这种丧葬理念,但东方人似乎不太愿接受。

在各种殡葬问题、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环境面前,需要改变思维模式,找到殡葬改革的突破口。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室内骨灰存放是当今所有安葬模式中最值得提倡的方式之一,取代公墓功能的重大突破。过去,很多人认识到室内骨灰存放节约土地,但却忽视了老年人对个人文物保管传承的痛点及核心需求。老年人对存放个人的文稿、音像资料、书信、奖品、政府认命书、个人传记、家规家训等文化纪念物品普遍感兴趣,能够轻松接受。同时,注重保存骨灰的同时,也意味着保存和积累了民间的文化文物。见证了生命的历程,会受人们的欢迎。

殡葬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每一代老人都享受到崇高的精神待遇,室内骨灰存放既可慰藉老人的终生愿望,又可满足子孙对老人的尽孝之心,一部部家族史展示出来,还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亡故者人格的尊重以及满足情感的寄托,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此举弥补了千百年来传统殡葬的缺憾,体现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今后的骨灰堂,可以是和“袓训堂”“家德堂”那样,成为一个永久性的人生博物馆。

骨灰文化存放的改革意义在于:能让城乡年长者们轻松接受,形成普遍的殡葬认知度和殡葬改革的坚实社会基础;易于动员旧坟搬迁入室,避免因平坟而产生社会治安问题;节约大量的城市农村土地,解决城市规划难题;消费成本低,凸显政府的惠民政策,杜绝“死不起”之类说法;面对人口大面积迁徙,骨灰文化存放便于移位,就近祭祀;构建骨灰存放的类房地产模式,走公墓经营发展之路,国家不需要投资,反而可以获得税收;解决公墓因业务断层等造成的人员就业危机;可延伸出“祖训堂”基金会等,储备维护成本,实现共享共赢。

实现骨灰文化存放的目标,科学的制定顺应民意的殡葬改革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加强民政督导、开拓市场调节的发展之路,有利于其全面铺开,快速产生辐射效应。

文化存放彰显改革精神

笔者研究发现,目前部分地方推行的鲜花葬,草坪葬和树葬类似的名称变好听了,但本质还是使用石头墓穴和墓碑“砖石葬”,只不过砖石面积及数量变小了,更隐蔽了。这些葬法仅可称为“伪节地葬”,离“生态葬”还有一定的距离,不能满足百姓需求,看着树种中墓周围冒充绿色殡葬,看到鲜花,葬坪下面埋着千年不化的水泥建筑,我们给子孙留下的“伪生态”,真的无法向后人子孙交代。

还有一种政府的公益免费工程。此举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但政府压力大,也无法免费包揽一家一户做殡葬。因此,骨灰存放早晚要回归到个人消费的正常轨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满足城市农村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不同档次的选择。值得一提的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殡葬改革才会有清晰的思路,才能做到有效地掌控。

综上所述,我国的殡葬改革,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投资、博物馆式的消费性骨灰存放之路,是最佳之选。换言之,以文化存放为主体的骨灰存放,是值得推荐的,这种改革创新是时代的进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终将被历史证明。

探索至今没有出现“人文博物馆“式骨灰堂的原因,除了缺乏创新的理念和形式,还缺乏相关部门的认可和组织带头实施。因为牵扯到方方面面,由民间主力推广是“难于上青天”的,再加上媒体对殡葬行业的宣传报道较少,致使大家对骨灰文化存放认识不够,决策部门缺乏制度出台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

骨灰寄存是比较受群众欢迎的葬法,有利于国家节省大量的土地。但对一部分人来说,骨灰寄存只是一种过渡安葬方式,暂时安放,待找到合适墓地再安葬,这种二次安葬本身违背多数人葬俗,又加重百姓负担,老百姓不喜欢这样做但又不得不选,精神受到伤害。改革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不可避免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而制度法规的建立是最大的保障。制度法规未能完全涵盖到的地方,要么进一步补充修订,要么把相关主旨精神落到实处。不能让过时的规定成为改革的“绊马索”,不能让不完善的体系影响市场进入创新发展“快车道”。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时代潮流中,期盼行政机关注重改革与担当,既要严遵章程,又需大胆践行“法无禁止即可为”思想,真正扮演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角色。当然,行业本身不能提供良好祭祀环境和条件,任何安葬方式都难以持久。

结束语:安葬方式本身是一种习俗,一种文化,无所谓好坏,多样化是安葬方式和灵魂。因此,我们要加强各种方式的比较,研究和教育,不断实践,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