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殡葬》第10期

标准化为殡葬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近期,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殡葬标准化工作的方向,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的发挥殡葬标准化在推进殡葬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意见》从十五个方面提出了民政标准化的具体行动计划。对民政标准化发展作出整体部署,特别是为殡葬领域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在民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意见》十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中国殡葬行业发展的实际,全面准确把握,整体推进落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科学谋划殡葬标准化建设

《意见》明确了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民政标准化工作改革,为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明确要求“围绕深化殡葬领域改革,优化殡葬领域标准体系,健全和推广殡葬服务、殡葬设施设备、殡葬用品等领域技术标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提高数字民政建设水平”的具体要求。

按照《意见》要求,我们要坚持标准为殡葬事业发展、殡葬改革和殡葬人才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服务。

一是坚持标准为我国殡葬事业发展服务。殡葬事业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标准化工作的引领和促进。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中出现了多样化、人性化、功能化的需求,这给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是坚持标准为殡葬改革服务。我们的工作要从“服务管理,助力改革”着手,加大对殡葬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促进殡葬管理创新,助力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 65 年来,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殡葬政策法规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科技教育体系,其中的许多内容都需要标准化来加以规范。特别是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其中涉及很多殡葬标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丧葬权益,提高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殡葬事业的改革向前发展。

三是坚持标准为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团结实干的殡葬人才队伍,是殡葬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家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殡葬基础理论、殡葬建筑、火化设备及产品研究与开发、殡葬文化研究、殡葬行业标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为培养殡葬人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正视现状,拓宽殡葬领域标准化的发展

在民政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殡葬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一是加快了殡葬标准体系建设的步伐。从殡葬标准建立之初至去年年底,根据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的要求,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指导和中国殡葬协会的经费保障下,殡标委结合我国国情实际,紧密跟踪殡葬改革和服务工作发展需要,采取制定、修订与实施并举的工作方针,通过一系列扎实的工作,提升了我国殡葬标准化工作水平,建立了一套与我国殡葬领域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完整、层次分明、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的标准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了急需标准的制定。依据当前殡葬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要求,完成了《接运遗体服务》等 40 多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提高了可操作性和标准内容上的前瞻性。

三是注重标准的推广应用。殡标委在制订标准过程中注重以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求内容质量的高标准,又要便于推广应用。同时,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殡葬标准在国家等级殡仪馆评定、火化机等殡葬产品质量检验、国际运尸、殡葬环境的监测评价与治理、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火化残余物处理、火化随葬品使用、网络祭祀服务、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殡葬服务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殡仪场所致病菌检测、殡葬服务等工作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2020 年 12 月,殡标委组织人员完成了《殡葬标准汇编》(上下册),为标准的宣贯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速了重要标准的研究和立项。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加速研究和立项了《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修订)》《重大自然灾害与事故中遗体处理》《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国际间遗体转运基本要求》等一批重要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工作,以满足疫情情况下殡仪服务和殡葬职工保护方面的需求。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不断完善殡葬标准体系

1. 加强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殡葬标准创新

一是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殡葬标准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增强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能力,促进企业事业单位不断追求标准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能和运转方式;二是促进“产学研标”深度融合,联合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稳定供应链;三是推动先进领跑标准有效供给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驱动因素,瞄准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四是以标准促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殡葬标准集成应用。

目前,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热情高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从技术、人才、经费等各方面为标准制修订提供支撑。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殡葬标准化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2. 不断完善殡葬标准体系建设

在殡葬标准体系完善方面,根据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民政领域标准清理和完善标准体系框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的具体指导下,殡标委组织实地调研和座谈,了解了行业发展对标准的实际需求,确定了殡葬标准体系,形成了2020年版的《殡葬标准体系表》。殡葬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我国殡葬标准化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向殡葬领域标准化工作深度发展

殡葬领域标准化是指覆盖管理、服务、产品、卫生和环保各领域的殡葬标准化,是体现推动殡葬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体现我国殡葬标准化管理体制的标准化。

从殡葬工作的实际出发,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在做好各项常规性与基础性殡葬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将努力实现新时代殡葬标准化建设的“新站位、新突破、新工程”。

一是实现殡葬标准化建设的新站位。所谓殡葬标准化建设的新站位,就是由现在的“以规范殡葬标准技术流程”为殡葬标准研制的站位向“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中心”的殡葬标准研制站位的转变。

这就要求我们将标准化建设从简单的规范殡葬标准技术流程,提升到服务于社会建设,服务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来。站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中心”的殡葬标准化建设定位上,既要考虑殡葬事业的技术和流程的标准化,还要考虑其社会属性层面上的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以及公序良俗、文明生态、文化与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殡葬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跟进。

二是实现“殡葬标准供给结构”的新突破。所谓实现“殡葬标准供给结构”的新突破,就是由目前“单一行政性殡葬标准供给结构”向“复合多元性殡葬标准供给结构”的转变。加强国家标准制定的弱项和团体标准的缺项。建立起优化的殡葬标准供给体系,提出殡葬标准供给结构的具体要求。在继续做好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国家标准的供给力度,填补团体标准供给的空白,形成新时代现代殡葬标准供给结构。

三是启动殡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新工程。所谓殡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新工程,就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现有殡葬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启动殡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这一新的殡葬标准化建设工程,健全和推广殡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技术标准,为殡葬公共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努力前行,开创殡葬标准化新局面

对照《意见》查找问题,目前,殡葬标准化体系建设面临五大困境:

一是标准化工作基础薄弱,标准化质量有待提高。殡葬标准化工作领域繁杂、业务类型众多。现有的殡葬标准专业队伍不足、研究水平有待提高,难以满足殡葬标准化工作的需求。

二是殡葬标准内容还有待完善。现有殡葬标准中的通用基础标准只有 4 项;殡仪服务、安葬服务、祭祀服务、传承服务、殡葬管理等业务专用标准只有 28 项。我们现有的 76项殡葬标准中,5 年以前研制从未修订的多达 40 项,占到53.3%。殡葬标准结构还有待完善。殡葬标准标龄高、老化现象突出,有待加强和加速对殡葬标准的及时修订工作。

三是殡葬行业标准化意识不强,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在殡葬领域,总体上表现出标准化意识淡薄,特别是殡葬标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意识淡薄。需建设一支专业的殡葬标准化工作队伍,培养一批既熟悉重要领域专业知识,又了解标准化原理的专业人才。

四是殡葬标准宣传贯彻与实施力度不够。“重研制,轻实施”是我国标准化建设的最普遍问题。许多标准制定出来就被束之高阁,殡葬服务机构也没有通畅的查询与获得标准的途径。要确保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

五是缺乏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标准化工作的研制经费拨款日益减少,所有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费用,实际上大部分是由归口单位和各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单位承担,这是阻碍标准研制进度和质量的原因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借《意见》发布的东风,今后殡葬标准化工作将向新阶段、新发展努力迈进。

1. 争取领导支持,优化标准管理。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绿色通道。鼓励与支持殡葬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

2.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服务。充分发挥殡葬研究机构的职能,支持殡葬高校开展标准化学科建设,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满足殡葬标准化人才需求。鼓励和引导殡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标准研制的投入。

3.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实施环境。进一步利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提升全行业标准化意识。

4. 强化标准宣传与培训。“十四五”期间,凡发布的重要标准,要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规范与完善殡葬标准的咨询解释等服务工作。适时编辑《殡葬标准汇编》,组织殡葬标准培训班,及时宣传贯彻实施殡葬标准。

5.强化团体标准建设。加快团体标准的组织制定、实施、发布和监督等工作。鼓励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积极采用社会团体制定的先进标准,使其成为规范秩序和市场建设的重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