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接待、安全保障工作,我部把2023年清明节期间的祭祀服务工作做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清明节期间殡仪服务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服务环境,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经馆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严格履行“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的基础上,对清明节全馆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清明节期间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完成,成立“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包罡(部长)。
副组长:李广裕(副部长)、郭永祥(副部长)、张欣(副部长)。
成 员:程海、刘桂英、田志学、李杭泽、郑凤杰、雷超、褚庆华、吕振华、孟祥梅、李文武、杨美多。
观察员:薛家辉。
二、时间安排
按照以往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的惯例,从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起至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止,为我部清明节统一服务工作时间,3月25日(星期六)、3月26日(星期日)各部门抽调人员早6点30分前到岗,3月27日(星期一)—3月31日(星期五)各部门抽调人员6点50分到岗,4月1日(星期六)、4月2日(星期日)6点30分到岗,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6点50分到岗,4月5日(星期三,清明节当天)6点30分到岗。
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措施,明确职责
(一)落实防范措施
1、我部以 “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各部门配合,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2、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在3月24日,对骨灰纪念堂、业务服务大厅、告别厅、冷藏设备、电力线路和单体祭祀间、火化炉及输油管路、油罐、车库、焚烧场及我部内外四周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检查主要部位安全防范设备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过期失效短缺的防火用品用具,及时淘汰、更新、配置,防患于未然。清明节期间我部各部位的安全门全部打开。
3、各部门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二)服务设施
1、我部在骨灰纪念堂为前来祭祀的群众提供“饮用水、洗手盆、免洗消毒液、一次性医用口罩、温水、香皂、面巾纸、便民伞、丧户休息座椅、轮椅等便民设施,方便前来祭祀人员使用。
2、制做六副条幅、三个展示板分别悬挂于骨灰纪念堂正面和摆放我部正门门口, 3月25日—4月5日,每天将录制好的录音喇叭放在我部正门,循环播放清明节祭祀须知、注意事项和惠民政策。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三)明确职责
在清明节统一服务工作期间,根据“清明节期间安全、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责任到人。
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包罡(部长);
正常业务服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郭永祥(副部长);
正常业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李广裕(副部长);
清明节工作骨灰纪念堂全面负责人:张欣(副部长)。
具体责任人如下:
程海:负责清明节期间服务设施的保障,加强保安人员和警更人员的巡视工作,坚持对我部内外、焚烧场等昼夜轮流安全防范巡视管理,确保日常工作安全及接待服务工作得到保障。
刘桂英、李文武:负责丧户祭祀咨询解答和骨灰纪念堂维护祭祀秩序、疏导祭祀人员工作。
李杭泽、郑凤杰:负责全馆的车辆管理,保证清明节期间一切用车,疏导祭祀车辆。在完成日常本职工作后,随时抽调人员到骨灰纪念堂协助接待服务工作,维护祭祀秩序,疏导祭祀人员。
杨美多:负责对骨灰纪念堂、业务服务大厅的安全防范和接待服务工作。骨灰纪念堂所有服务人员,积极主动的向丧属宣传清明节期间我馆提供“网上祭祀服务”,主动宣传“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带入纪念堂,室内严禁上香、烧纸”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坚持室内随时监督检查,疏导祭祀人员。
吕振华、孟祥梅:负责三个告别厅安全检查巡视工作,尤其是有告别仪式的时候,告别厅前后门必须打开,保证参加告别仪式群众的安全,告别仪式结束后及时疏导人员撤离告别厅。在完成日常本职工作后,随时抽调人员到骨灰纪念堂协助接待服务工作,维护祭祀秩序,疏导祭祀人员。
雷超、褚庆华:负责对存放遗体的祭祀间、冷藏箱和火化炉、油罐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丧户探视的接待服务工作。在完成日常本职工作后,随时抽调人员到骨灰纪念堂协助接待服务工作,维护祭祀秩序,疏导祭祀人员。
田志学:为2023年清明节期间骨灰纪念堂监督员,负责监督和提醒清明节期间所有抽调到骨灰纪念堂的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及骨灰纪念堂的卫生情况。
薛家辉:负责按照市局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前来祭祀人员的数量情况和车辆情况,以及接待服务工作。
四、接待群众祭祀的服务管理工作及人员安排
根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的实际情况,各部在完成正常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人员配备和服务力度,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有序。
骨灰纪念堂总负责人:张欣,负责清明节期间骨灰纪念堂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
1、业务部抽调5人,做好清明节期间骨灰纪念堂区域内的卫生、消毒工作。对骨灰盒取走不再寄存的必须收回寄存卡并登记造册。向前来祭祀的群众宣传“骨灰寄存超20年减免政策”。群众祭祀完毕后及时疏散人员,确保群众安全。
2、调度室抽调2-3人,负责协助丧户在一楼存取骨灰盒和维护安全秩序和流动引导服务。
3、火化部抽调2-3人,负责协助丧户在二楼存取骨灰盒和维护安全秩序和流动引导服务。
4、礼仪部抽调2-3人,办公室抽调2人,负责在骨灰纪念堂前设置服务咨询台和流动引导服务。
5、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清明节期间我馆抽调到骨灰纪念堂的所有工作人员,主动帮助丧属开启骨灰寄存门,要做到丧属有任何需求,工作人员都要尽全力满足,以提高百姓满意度。
6、为了使丧户取走骨灰盒有序,防止错漏,特制订骨灰盒取走凭证,取走不存的拿凭证一律由馆内正门通行,由办公室安排2人,负责回收骨灰盒取走凭证及维护安全秩序。
没有骨灰盒取走凭证的一律不许放行。当天回收的骨灰盒取走凭证必须保存好交回保管员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统一处理。
7、馆内外四周的安全防火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是告知前来祭祀的群众馆外禁止烧纸,祭祀烧纸一律到馆内焚烧场,保证其它群众祭祀安全。
8、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服从安排,其他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要以清明节接待服务为主,自觉到骨灰纪念堂协助接待服务工作。
9、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保障清明节期间的所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注意事项
1、清明节期间,所有抽调人员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优质的服务质量,严守殡仪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严禁祭祀时骨灰盒搬出馆外烧纸,烧纸一律到馆内焚烧场。
3、丧户取走骨灰盒不再寄存的,必须持骨灰盒寄存卡及承办人身份证到纪念堂换取骨灰盒取走凭证,方可取走。骨灰盒寄存卡丢失的,必须持街道以上、乡(镇)、或派出所证明,写清死者姓名、取走人与死者关系、骨灰盒寄存卡确实丢失的字样,方可给予办理取走手续。如果没有“证明”当时就要取走的,必须留存取走人身份证,并填写取走卡,写明取走日期、与死者关系、签上取走人姓名按手印,方可办理取走手续,事后拿有效证明来换回身份证。
4、骨灰盒寄存过期想取走的,必须补交过期费用方可取走。
5、严禁在骨灰寄存室内吸烟。骨灰寄存室内严禁上香、烧纸,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带入骨灰寄存室内。
6、全馆各岗位服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由于工作疏忽、麻瘅大意,造成失误、损失或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7、从3月25日至4月5日清明节统一服务期间,夜间值班人员暂不下班,根据情况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后统一安排。以上为我部2023年清明节期间接待祭祀群众的工作安排,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