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将我馆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进馆群众不再查验“场所码”、行程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进馆群众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体温检测。
三、提倡错峰错时、有序办理业务,减少馆内停留时间。业务办理、骨灰寄存每户不超过2人;拣灰炉火化观看及拣灰服务每户不超过5人。
四、请市民群众做好个人安全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有关要求,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掌握自身健康状态,体温异常人员请勿参加治丧。
本告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化,将根据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适时作相应调整。上级或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的,依新规定执行。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