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对锁前公墓实行规范管理
提醒广大市民
私自买卖墓位存在违法风险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决定对锁前公墓实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年8月,省民政厅已认定锁前公墓为非法公墓,并责令停止经营。
二、锁前公墓原承包人与黄石港区花湖街道锁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合作开发锁前公墓民事纠纷问题,已经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现公墓资产已全部移交锁前社区。
三、为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锁前公墓已收归政府管理,有关部门正在办理锁前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四、目前,公墓的日常管理、维护等事务,已全权委托区政府所属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并设立黄石港区锁前公益性公墓管理办公室。
提醒广大市民,私自买卖墓位存在违法风险;即日起,涉及锁前公墓一切殡葬事宜(包括扫墓、安葬等),须经黄石港区锁前公益性公墓管理办公室办理合法手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投诉电话:0714-3040398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锁前公墓实行规范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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