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为殡葬代理服务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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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殡葬代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进殡葬行业协会自律自治、规范在殡仪馆内开展的殡殓代理服务、夯实殡葬代理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四方面作出规范,促进全市殡葬代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治丧群众需求。

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黄一飞表示,规范殡葬代理服务单位需要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即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殡仪馆、殡葬代理服务单位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民政部门作为殡葬行业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监管职责。市民政局发布《通知》,就是希望各方面一起发力,改善全市殡葬代理服务生态环境。

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方面,《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指导各殡仪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发挥好公益属性,不断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要综合运用加强联合检查、处理投诉举报、强化信用建设等手段,加强对殡葬代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督促各殡仪馆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承诺书等方式,规范与殡葬代理服务单位的合作关系,重点解决殡葬代理服务单位违规经营、以次充好、乱收费等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验审内容,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通知》对在殡仪馆内开展的殡葬代理服务作出规范。要求各殡仪馆应规范代理服务,不得对代理服务设置消费门槛,对信用良好的殡葬代理服务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受理殡殓代理业务,要对殡葬代理服务单位相关资质信息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材料存入业务档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馆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清单服务,供群众选择。

对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自治作用,《通知》明确,行业协会要引导和规范殡葬代理服务单位诚信经营、研究制定殡葬代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建立健全行业失信惩戒制度。以失信惩戒为例,行业协会应依据市民投诉处理情况,对假冒正规殡葬服务单位、买卖信息、乱收费、不签订服务合同、不提供消费清单和票据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代理服务行为,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令整改、行业通告、取消会员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等处理,并向社会公告。行业协会应制定《代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以客观、公正的实际数据为依据,实行红黑榜制度,奖优惩劣,定期公布诚信代理服务单位(个人)和失信代理单位(个人)清单。

《通知》强调,各殡葬代理服务单位应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规范、诚信、有序的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殡葬代理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殡葬服务代理资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应自觉维护丧事承办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效的服务清单和收费凭证,不得以任何形式、项目、价格等对丧事承办人进行误导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