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办规〔2018〕6号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清除旧规陋俗,倡导社会新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行动计划(2018年—2023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集中管控的工作原则,落实落靠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依法行政,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查处,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疏堵并重、综合施策的方法,加大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治理力度,消除城市污染和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朴实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社会文明新风。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统一推进治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方法和步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法律规定和各管理环节的法定责任,指出禁止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的具体行为,公布管理部门、处罚办法及举报电话。
(二)全面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针对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市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理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深刻认识焚烧冥纸冥币带来的危害;通过发放倡议书、致市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颂读祭文等现代文明祭祀行为;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守法,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守法市民,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
(三)严格监管生产源头。坚持源头治理,依法对祭祀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规范其生产和加工行为;对违规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迷信殡葬用品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因生产、加工祭祀用品导致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小造纸厂、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
(四)严格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对各类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食)杂店等违规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予以严格查处,切实加强对店外摆卖和占道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管理,对拒不停止违规行为、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予以没收和取缔。
(五)严格禁止焚烧行为。依法对市民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和制止,严格禁止焚烧冥纸冥币。
(六)加强清理保洁工作。环卫管理作业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巡视检查,对出现焚烧冥纸冥币的街道,安排作业人员和收集车辆,随时清扫和收集焚烧灰烬,确保城区街道卫生干净整洁。
(七)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在公共墓地、殡仪场馆等祭祀场所增加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引导市民文明有序祭祀;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和车辆,满足市民祭祀乘车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疏导路面交通,引导群众避开堵塞路段和祭扫高峰时段,择时出行。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孙 喆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康翰卿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柳士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沿民 市政府副市长
赵中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分管负责人,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区县(市)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孙庆德兼任,副主任由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市)政府:全面负责辖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细化完善工作任务和措施,集中组织区县(市)城管局、公安局、执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文明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部门人员和力量,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制定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分阶段召集依法治理工作专项会议,综合指导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发布依法治理工作动态情况,曝光依法治理工作失责问题,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焚烧冥纸冥币街路开展清理保洁工作;对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无证商贩开展清理取缔工作。设置流动占道经营冥纸冥币举报电话:12319。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集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市文明办:负责市民文明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逐步改变传统祭祀陋习。
(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市政府制发的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的规范性文件。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对生产源头的严厉打击和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会同市民政部门对生产、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设置违法生产、经营冥纸冥币举报电话:12315。
(七)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制作、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在公共墓地、殡仪场馆等祭祀场所增加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引导市民文明有序祭祀。
(八)市环保局:负责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造纸、印刷企业排放污染物、危害公共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安全保障,打击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维持突发事件现场秩序,震慑违法闹事分子,减少暴力抗法行为;组织各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由有权机关予以处罚;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其中,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疏导公共墓地、殡仪场馆周边道路交通,保障市民祭祀活动通行顺畅;协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运输冥纸冥币车辆的监督检查。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运输冥纸冥币车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扣违禁冥纸冥币运输品;负责在市民开展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和车辆,满足市民祭祀活动乘车需求。
(十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各责任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失责行为提出问责建议。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对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青少年社会群体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新风我先行”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小带大教育引导市民文明祭祀。
(十三)市直机关工委: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守法,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守法市民,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
五、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具体治理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2.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各区县(市)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城管、执法、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环保、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对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3.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集中开展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各区县(市)参照市级联合检查制度,开展自检自查。
4.建立定期曝光制度。在新闻媒体开辟“红黑榜”专栏,将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治理效果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曝光。
5.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以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大祭祀活动节日为重点,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依法治理工作。
2.宣传动员阶段。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工作行动等宣传报道。市文明办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出文明祭祀活动的倡议,引导市民文明祭祀。
3.集中治理阶段。针对重大祭祀活动节日较为集中时段,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检查并依法处罚。一是各区县(市)政府组织辖区民政、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对违规生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查处取缔,并予以曝光;二是各区县(市)政府组织辖区民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食)杂店等场所和街路进行集中检查,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三是各区县(市)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对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依法予以劝导、教育和制止,对制止无效的予以处罚。
4.管控总结阶段。建立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持续巩固依法治理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势头。同时,结合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目标,对重大祭祀活动节日期间,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市民素质、改变陈规陋习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政府部门执行力和管理城市能力的重要考验。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决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区县(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责。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监督考评,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作为和失责地区、部门及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沟通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