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Binzangzhang

2020年卧龙山首届中老年文艺汇演

| 百科

秋风如缕,秋月如盘,这样一个充满收获的季节。迎来了卧龙山人文生态陵园的首届“九九重阳节,百善孝为先”公益文艺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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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文艺汇演由庆阳众泰陵园管理有限公司主办,联合卧龙山孝道园办事处对尊老、爱老、助老的中华美德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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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才多艺的叔叔、阿姨们都想为此次孝道文化宣传公益活动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感恩敬孝,一直是中华传统之美德,更是做人之基本准则。胸怀感恩敬孝之心,饮水思源,进而知恩尽孝不忘本,均乃中华孝道之本,也为德之本。敬孝不仅是人之美德,也是中国人品德之基础,更是当今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不可忽视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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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爱子犹如天降甘霖,沛然而莫之能御。亲情是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亲情是一泓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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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们笑容灿烂,身韵迷人,不管是手拿扇还是手捧花,都给人们带来雅趣,带来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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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动感欢快的音乐响起,她们跳动轻快的脚步,绽放灿烂的笑容,展示着运动中的美丽体验着舞蹈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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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激昂豪迈的歌声还在耳边回荡,久久不能挥去。
随着一首眉户剧《梁秋燕》,今天的文艺汇演已接近尾声。精彩的表演让我们 看到了叔叔阿姨们风采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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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
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卧龙山人文生态陵园,不仅仅是为往生者提供一个百年之后的家,我们更希望将孝道文化进行传承,同时用我们的行动真正的做到尊老、爱老、助老、敬老。

关于我们
卧龙山生态陵园简介

卧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是庆阳众泰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生态陵园项目之一,庆城县2016年重点实施的项目工程之一。又是庆阳地区拥有甘肃省民政厅批复文件的大型人文生态陵园,墓苑占地169.72亩,规划审批10000余个福位,项目总投资1.5亿元,倾心建设成为庆阳地区规模最大的人文化、景观化、园林化、生态化陵园。
卧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将以人为本,打造一个后人尽孝,前人尽教,孝敬,平等,保障,共享,和谐,秉承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福荫后代的宗旨,诚邀国内顶级的专业设计团队,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将人文景观、祭祀、孝道文化传承的人文生态纪念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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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34-8435878
公司地址:庆阳宾馆往北50米(公交站旁)卧龙山接待中心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火化区实施遗体火化的通告

| 法规

玉政通字〔2020〕1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丽江市殡葬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遗体火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化区范围内的黄山镇、白沙镇、拉市镇、太安乡辖区亡故人员(除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外)一律实行火化。
二、火化区范围内的黎明乡、鲁甸乡、塔城乡及石鼓镇石鼓村、大新村、大同村、四兴村、红岩村、格子村、鲁瓦村、新华村,巨甸镇巨甸村、武侯村、古渡村、金河村、德良村、阿乐村辖区亡故人员鼓励火化,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参照本通告第十一条执行。巨甸殡仪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除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
三、火化区范围内的鸣音镇、宝山乡辖区亡故人员鼓励火化,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参照本通告第十二条执行。鸣音殡仪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除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
四、逐步推行火化的土葬改革区(九河乡、龙蟠乡、石头乡、大具乡、奉科镇及石鼓镇仁和村、仁义村、拉巴支村,巨甸镇后箐村、路西村)亡故人员提倡火化,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参照本通告第十二条执行。
五、火化区范围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亡故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六、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官兵、国有企业人员和五保对象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
七、所有无名、无主尸体、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亡故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八、所有传染病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的传染病人遗体要按规定严格消毒并深埋。
九、本县居民亡故后,由丧属联系玉龙县朱雀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08889998,13988888097)接运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在本县医院(含卫生院)亡故的人员,由丧属或医院联系玉龙县朱雀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接运遗体到殡仪馆火化,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自行转运遗体。
十、遗体需延期火化的,须由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

十一、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官兵、国有企业人员外,本县居民遗体实行火化且骨灰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节地生态安葬的,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奖励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传统民间火化后不留坟的(如不捡骨灰、不二次土葬、撒散),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6000元奖励补助,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给予7000元奖励补助。不按规定生态安葬或二次装棺再葬的,不得享受任何惠民殡葬政策。国家公职人员遵照国家有关殡葬政策执行。

十三、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5日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888-5386618 0888-5177116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7日

重阳节 | 孝亲敬老,从我做起

|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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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的九月初九,”重阳节“
也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
2013年10月13日的重阳节
是中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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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金秋送爽、金桂飘香、硕果累累的时节,我们迎来了又一个九九重阳节。尊老、爱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为弘扬传统文化,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重阳节之际,福寿陵园携手菁城街道铁路社区居委会、漳平市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先后举办重阳节“孝亲敬老,从我做起”慰问活动,为老年朋友们献上节日的祝福。

一、“敬老、爱老”吃重阳糕

重阳糕,也叫花糕,是我国传统的节日糕点;顾名思义,乃夏历九月初九重阳节的节物,口感松软,馅料五彩,营养丰富,吃重阳糕源于“登高”的“高”,“糕”字与“高”同音,象征“步步高升”、“百事俱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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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表演节目

在现场活动中,邀请了菁华民乐队和铁路社区舞蹈队表演一系列的演唱、舞蹈等节目,给社区老人们送上关爱,送去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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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一草木 留染时光

花可以染色、叶可以染色、果可以染色、根也可以染色;花道是花的艺术、叶的艺术、果的艺术、也是根的艺术。
那时的色彩灵性而神圣,来自蔬果,来自花草,也来自药材木料。它取材于自然,使用过后色素又能分解而回归于自然,永续循环,正如生命的轮回,源于泥土,归于尘土,是天命,亦是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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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抽奖 福利满满

参加现场活动领取抽奖券,即可免费参与抽奖活动,抽奖活动共计三轮,在现场活动过程中穿插进行,现场三百多老人参与了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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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亲敬老,不仅是人伦道德,更是社会和谐、国家文明的应有之义;若家教家风培育卓然有效,孝亲敬老定能蔚然成风;当尊老敬贤成为全民自觉,中国温度才能在中国梦中绽放升华。

福寿园自成立以来坚持践行中华孝道,一次次肩负社会责任的文化传承!一路走来,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这里,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向各级领导、爱心团体、爷爷奶奶们以及各位家属致以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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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生态陵园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大菁洋磨石坑
过顶郊大桥203省道往西园方向
咨询热线:0597-3021234
招聘热线:0597-3021235

关于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殡仪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 要闻

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监事会成员: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定于12月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中国殡葬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殡仪工作交流会,期间将召开第五次常务理事会。
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必要、节俭、高效”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2月 9 日会议报到;
12月10日上午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和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下午召开殡仪工作交流会;
12月11日上午参观常州殡仪馆,午餐后离会。
二、主要议程

(一)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
1.听取各工作委员会主任报告今年工作情况,重点介绍明年工作计划;
2.审议提交第四次理事会相关议程。
(二)第四次理事会议

1.审议中国殡葬协会2020年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2.审议中国殡葬协会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其他事项。
(三)殡仪工作交流会

1.会议主题:“殡仪服务与疫情防控”
2.会议内容:

(1)殡仪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宏阶以《从微调查看中国殡仪馆现状》为题作主题报告;
(2)五名代表作交流发言。
三、参会范围
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限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参加,第四次理事会议限理事单位代表参加,且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殡仪工作交流会不限人员参加。
四、会议报到地点

常州白金汉爵大酒店(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227号)

五、会议费

各常务理事、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殡葬协会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免收1人会议费。其余参会人员会议费为1100元/人,如需单住请联系会务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可电话报名,且不提供接、送站服务。
2.参会人员需填写《参会人员报名表》,于2020年11月2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会务组。
3.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
张 念:18513178561
唐 智:13521909812
邮 箱:tangzhi.bj@yantaijigou.com
4.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王杏瑶:15001287767
5.会议信息详情请关注中国殡葬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zgbzxh)。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殡仪工作交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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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乘车路线

酒店名称:常州白金汉爵大酒店
酒店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227号
酒店电话:0519-68218888

酒店交通路线:
1.常州奔牛国际机场-白金汉爵酒店

可乘坐机场巴士直达
乘车地点:航站楼一楼大厅2号门外
乘车时刻表:10:00分;11:20分;14:00分;15:30分;17:50分;19:30分
费用:30元/人
2.白金汉爵酒店-常州奔牛国际机场

可乘坐机场巴士直达
乘车地点:白金汉爵酒店内
乘车时刻表:08:00分;09:00分;12:00分;13:30分;16:00分;17:30分
费用:30元/人
3.常州高铁站(北站)-白金汉爵酒店

出租车时间:约40分钟
费用:约45元
常州站-白金汉爵酒店
出租车时间:约20分钟
费用:约25元
中国殡葬协会

2020年11月5日

 

 

 

日本永旺旗下殡仪公司把死者牌位包装成超市生鲜样式的广告,和尚怒批对死者不尊重!

|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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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现代人还有多少比较在意殡葬的方式?反正小编我是不怎么看重,葬礼随意一些也没事。
最近,日本购物集团「AEON」永旺旗下的殡仪公司因为将殡葬服务过度商业化招来批评。他们设计出了将死者牌位结合超市生鲜食品意象的广告,主打葬礼的价格便宜又透明。结果被日本和尚批评广告亵渎死者,轻视生命的价值!
不过日本网友们的看法倒是很两极,有些赞同和尚的观点,却也有人认为传统葬礼收费不透明,选择站在公开收费的殡仪公司那边!
然而就是不知道你看了这样跟死有关的广告,会不会感到不舒服呢?
「每日广告设计奖选出AEON的这个广告让人很痛心。是有种亵渎的感觉吗?设计的人和评选的人都不曾觉得哪里不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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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名叫吉田武士的日本和尚最近发推批评一张殡仪企业的广告海报,这间殡仪公司其实是经营超市、大卖场、购物中心的「AEON」永旺集团的相关企业,或许才会将广告结合超市商品的创意,将牌位用塑料托盘和保鲜膜包装,借此表达他们家的殡葬服务收费公开透明又便宜。
商品标签上写的也不是食物的保存期限,而是……
丧礼日期、火葬温度、骨灰重量与成分,当然也不能忘了最重要的价格……
49.8万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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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N殡仪企业主打价格与内容都是透明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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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广告海报早在2017年就获得「第85届每日广告设计奖」,不知道为什么时隔3年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发文批评的和尚随后又补充,说自己并非反对殡仪公司的商业创意以及葬礼的商品化,而是不论有意或是无意,这种设计都隐含着殡仪馆替人决定「生命的价值」的行为,让他难以忍受……
「以塑料托盘和保鲜膜包覆信仰的对象,这种传递主观的『价值』的行为是我认为服务提供者不应该做的事,因为这就是决定『生命的价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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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价值』不该由任何人擅自决定,然而人们却会无意间这么做。不论是宗教人士或僧侣都不应该替人决定『生命的价值』。然而现实却正在发生。对我而言,我的儿子的跟蟑螂的生命价值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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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的批评引发了网友两极的反应,一些人跟他一样认为这个广告设计确实不妥……
「怎么看都是忽视死者的尊严,你说的『亵渎』一点都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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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是想要借由超市商品创意吸引注意力,但我不会想购买这种商品,因为这根本不该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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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N公司里面难道都没有人失去过亲人或重要的人吗?这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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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愉快,牌位是祖先的依附才对,竟然做成像是量产随便卖的包装……身为日本人而言非常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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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是有很多网友反对和尚,选择支持 AEON 一方。这些网友认为传统殡仪馆收费不透明,才会让这种主打价格公开的殡仪公司日益壮大。何况也不是所有人都希望葬礼花很多钱搞排场,便宜又简便的葬礼正适合现代人的观念才对……
「还不是日本佛教界几百年来只会抢食丧礼的商机,这就是反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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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办丧礼法会的收费常常都不透明,已经让我忍很久了。你说亵渎?我只觉得这是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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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这个坟墓业界的人来看,也只觉得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罢了。毕竟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别说是坟墓了,连丧礼都逐渐走起简朴风格。与其说这是对死者失礼,不如说谁能责备『我们的生活费更重要』这种想法吧?替死者办场隆重的丧礼,难道能让生者活得更好吗?答案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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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明白佛教相关人士的心情,然而宗教终究是个人的想法罢了。也不是说佛教就特别神圣还是怎么样,就如同佛教可能不太理解其他宗教特别的信仰一样,有人觉得丧礼只是佛教的一种惯例形式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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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殡仪公司把殡葬服务收费做成超市商品一样售卖,让价钱统一透明,那确实会抢了日本和尚很多生意,也难怪和尚会发火了。想来日本人民现在也不容易,随着经济缩水,大家都是死不起啊,然而49.8万日元也大抵是3.2万人民币,感觉还是比较有性价比的。

元芳你怎么看?

贵州省黔南州殡葬协会在黔南州体育馆举办2020年黔南州殡葬系统职工首届“蓝衣天使”杯运动会

| 要闻
尽展殡葬职工风采  唱响蓝衣天使旋律

—-黔南州殡葬协会在黔南州体育馆举办2020年黔南州殡葬系统职工首届“蓝衣天使”杯运动会
9月26日,黔南州殡葬系统职工首届“蓝衣天使”杯运动会在黔南州体育馆隆重开幕。黔南州殡葬协会会长汪熙代表协会及主办方致辞,黔南州民政局副局长谢正军宣布运动会开幕。黔南州民政局副局长张弘、副局长薛明耀、工会主席李仕海、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蔡明刚,黔南州殡葬协会常务理事聂奇志、李宁、王泽坤、杨正权、以及副会长吴青峰、梁福龙、马华、肖鹏、贺太明一同出席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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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运动会在黔南州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各县(市)殡葬企业积极配合下,全州殡葬单位共有10支代表队200多名干部职工共同参加了此次殡葬系统首届运动会,运动会主要开展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四项赛事活动,由38名黔南州各运动协会领导及成员担任此次运动会的裁判长与裁判员工作。运动会开始后,各参赛队领队带领各自队伍运动员积极投身各项比赛,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经过两天激烈角逐,四项团体赛事各决出前三名;乒乓球女子单打前三名,男子单打前五名,象棋个人比赛前六名,充分展出了殡葬职工奋勇争先、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本次运动会组委会成员既是协会会长又是各参赛队伍的领队,既是各项赛事的仲裁委成员,又是运动员,但大家始终遵守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精神,遵守赛程规则,不管干部职工打成一片共同参与一起参赛,营造了贵在参与、和谐友爱、奋发有为、协同合作的团队氛围,把“蓝衣天使”殡葬人的风采尽展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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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于9月27日顺利完成了各项赛事议程,基本实现了理想的预期目标。运动会的举办为殡葬系统职工创造了另一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创造又一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和环境,丰富了全州殡葬系统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了职工的归宿感、认同感及成就感;提升了协会、殡葬企业及职工的在社会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增强了全州殡葬系统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在殡葬改革发展中争先进、当标兵、做表率,为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运动会闭幕前还举行了别开生面的拔河比赛活动及颁奖典礼,随后,黔南州民政局副局长张弘致辞并宣布闭幕,2020年黔南州殡葬系统职工首届“蓝衣天使”杯运动会圆满落下帷幕。

孙春兰出席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迎接仪式并讲话

| 要闻

新华社沈阳9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27日上午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席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迎接仪式并讲话。上午9时,中韩双方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117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运送烈士遗骸的专机进入中国领空后,空军两架战斗机迎接护航。12时25分迎接仪式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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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迎接仪式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举行。曹舒昊 摄

孙春兰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70年来,祖国和人民始终没有忘记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为维护正义、反对侵略所建立的不朽功勋,始终没有忘记谱写了气壮山河英雄赞歌的志愿军将士,始终没有忘记用鲜血染红金达莱花的烈士们,他们的贡献彪炳史册,他们的英名万古流芳。

孙春兰强调,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永远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战胜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财富和力量源泉。7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发图强,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战略成果,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生动诠释了抗美援朝精神,并在新时代传承和发展。

孙春兰指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要继承先烈遗志,弘扬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倍加珍惜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和平环境,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迎接仪式后,烈士遗骸棺椁被护送至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28日10时,安葬仪式将在该陵园志愿军烈士纪念广场举行。

此前消息

中韩双方交接第七批117位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

新华社首尔9月27日电(记者陆睿 耿学鹏)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常正国率中方交接代表团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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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中方礼兵等待韩方交接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当天上午,中韩双方代表现场签署交接书,确认交接117位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及相关遗物。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为志愿军烈士棺椁覆盖国旗。中方举行悼念仪式。中国人民解放军礼兵护送烈士棺椁登上解放军空军专机,烈士英灵将回到祖国和人民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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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韩方(右)准备向中方礼兵移交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交接仪式上,常正国表示,中韩双方遵循人道主义原则,本着坦诚友好、务实合作精神,从2014年以来已连续7年共同实施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将716位烈士遗骸接回祖国。中方感谢韩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付出的努力。中方将进一步深化与韩方的友好合作交流,积极推进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保护相关工作,让更多志愿军烈士英魂早日回到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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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韩方(右)向中方礼兵移交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25日至27日,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外交部、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联络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部门组成的中方交接代表团赴韩国,实施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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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中方礼兵护送志愿军烈士遗骸上飞机。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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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中方礼兵护送志愿军烈士遗骸上飞机。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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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前)为志愿军烈士遗骸棺椁覆盖国旗。中韩双方27日在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举行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仪式。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 摄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孙春兰出席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迎接仪式并讲话》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 法规

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完善戒毒工作措施,积极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戒毒执法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政部
2015年7月31日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死亡处理工作,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强制隔离戒毒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戒毒人员死亡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戒毒人员正常死亡是指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戒毒人员因人体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
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杀死亡、自伤自残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故意伤害、体罚虐待、他杀、击毙等外部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死亡。
第三条 戒毒人员死亡处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坚持依法、公正、及时、人道的原则。

第二章 死亡报告、通知

第四条 戒毒人员死亡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通知其近亲属,报告所属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并通报原决定机关。
死亡的戒毒人员无近亲属或者无法通知其近亲属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死亡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派出所。
戒毒人员因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应当立即通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五条 戒毒人员死亡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层报公安部、司法部。

第三章 死亡调查

第六条 戒毒人员死亡并经初步判断为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开展以下调查工作:
(一)封存、查看戒毒人员死亡前十五日内原始监控录像,对死亡现场进行保护、勘验并拍照、录像;
(二)对收治、巡视、监控、管教等岗位可能了解死亡戒毒人员相关情况的民警以及医生等进行询问调查,分散管理同室戒毒人员并进行询问;
(三)封存、查阅收治登记,入所健康和体表检查登记,管教民警谈话教育记录,单独管理、保护性约束措施或者械具使用审批表,就医记录,诊断评估手册等与死亡有关的台账、记录等;
(四)登记、封存死亡戒毒人员的遗物;
(五)查验尸表,对尸体进行拍照并录像;
(六)组织医学诊断。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护死亡现场和尸体,需要查验、转移、处理尸体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主管机关,并经所属主管机关同意。
第七条 初步判断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除开展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调查工作外,还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
第八条 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尸检的,应当通知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对死亡戒毒人员无近亲属或者无法通知其近亲属,以及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和盖章的,不影响尸检,但是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尸体解剖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死者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第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指派本单位有专门鉴定资格的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尸检,也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具有鉴定资格的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尸检。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本单位以外具有鉴定资格的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尸检的,应当征求死亡戒毒人员近亲属的意见。
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另行委托其他具有鉴定资格的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尸检的,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允许。
第十条 鉴定费用由组织鉴定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提出另行委托进行尸检的,鉴定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对作出的调查结论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主管机关并书面告知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
第十二条 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对调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调查结论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作出原调查结论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
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对死亡原因没有进行鉴定的,应当进行鉴定;对死亡原因已经进行鉴定的,可以重新鉴定。

第四章 尸体、遗物处理

第十三条 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对死亡调查结论无异议的,应当在调查结论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火化尸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火化死亡戒毒人员尸体,并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一)死亡戒毒人员没有近亲属的;
(二)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复核后,死亡戒毒人员近亲属仍不同意火化尸体的;
(三)在调查结论、复核决定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法通知死亡戒毒人员近亲属的;
(四)通知死亡戒毒人员近亲属后三个工作日内,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回复的。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死亡戒毒人员尸体交由就近的殡仪馆火化处理。
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戒毒人员尸体火化的相关手续。殡仪馆应当凭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通知书》火化尸体,并将《死亡证明》和《火化通知书》存档。
第十五条 尸体火化自死亡原因确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要求延期火化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尸体延长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十日。
第十六条 尸体火化前,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火化时间、地点通知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并允许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到场见证。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拒绝到场的,不影响尸体火化。
尸体火化时,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到场监督,并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尸体火化后,骨灰由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在骨灰领取文书上签字后领回。对尸体火化时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不在场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通知其领回骨灰;逾期六个月不领回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八条 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无法参与戒毒人员死亡处理活动的,可以书面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关系人代为参与。
第十九条 死亡戒毒人员尸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葬费用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支付,与殡仪馆直接结算。
第二十条 死亡戒毒人员系少数民族的,尸体处理应当尊重其民族习惯,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死亡戒毒人员患传染病且容易造成传播的,尸体和遗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死亡戒毒人员的遗物由其近亲属领回或者由强制隔离戒毒所寄回。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接到通知后十二个月内不领取或者无法投寄的,按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死亡戒毒人员尸体和遗物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致其死亡,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由主管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制止戒毒人员自伤、自残、自杀,或者能够对有关伤、病及时抢救,但是未采取措施制止、抢救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死亡戒毒人员家庭确实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第二十五条 在调查处理戒毒人员死亡工作中,人民警察、医务人员以及从事鉴定等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对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死亡戒毒人员的近亲属及相关人员因戒毒人员死亡无理纠缠、聚众闹事,扰乱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洛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 法规

【颁布时间】1992-4-22
【标题】洛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发文号】
【失效时间】2002-1-22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大常委会

洛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河南省洛阳市大常委会
洛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21日洛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22日河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继续阅读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 法规

【颁布时间】1995-12-28
【标题】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发文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199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1995年12月28日公布 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