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 百科

水葬是世界上比较古老的葬法,即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水是人类生命之源,人们对水寄于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在许多神话中,都把水和神、幸福、美好、不朽连在一起。所以在安葬死去的亲人时,人们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水葬。水葬在世界上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漂尸式、投河式、撒灰式。

来源

来源可能有如下几种缘由:

第一,水是生命之源,人死后应归其源。藏族人认为水乃生命之源,是神圣的,功德无量的。所以藏人很少玩水、玩雪,泉水也说成是龙王的肚脐眼,是上苍恩赐给芸芸众生饮用的。不管是印度,还是中国藏区,水葬者大都依大河大江而居,这就对水葬提供了外部条件,加上意识形态中视水为生命之源的理念,实行水葬,人生命之源是有其深刻意义的。

第二,水为世界形成的四大元素之一,水葬涵盖有浓重的唯物意识论。人的水葬视水为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也是必须的物质之一。没有水的世界是不堪设想的。他们又高居深山峡谷,无法实施天葬,又缺少火葬的基本燃料,实行土葬,经年冰封的高原环境又不适宜,而惟一拥有的是一条或几条长年奔腾不息的大江大河,选择它来处理尸体是最好的方法。不论从意识形态出发,还是从外在的物质客体出发都符合高原民族的传统习惯。

第三,水葬受原始宗教的影响。在藏区,不少地方除了以上因素外,在观念深处水葬和远古苯教有很多相似的观点。把尸体抛入水中喂鱼,正是对河神的祭祀。在传说故事中的河婆吃人,要求每年定期给河婆抛入童男童女以防河水泛滥成灾是同样的祭祀河神的例子。水葬的形成主要是宗教的因素,后来佛教的传人和本教的某些理论又有相同之处,便将其保存下来。
对于热贡地区来说,由于地理环境,甚少实行水葬。但不能说没有,只是10岁以下的孩子死后进行水葬。水葬时既没有捆绑,也没有所有男性送葬,只有少数亲属送葬。因此,在热贡地区进行水葬,不像康区水葬那样,举行隆重的丧葬仪式。
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也有实行水葬的。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汉人对患麻风病而死的人行水葬。藏族对患传染病而死的人,用牛将尸体驮至江边,先由喇嘛念经敲鼓,超度亡灵。水葬台一般设在江边的一处高岸上或水葬台前的灌木丛林上,人死后,便被搬到了这江边的高岸上,然后把尸体投入江中水葬。水葬有全尸与分尸之别,有的把尸体捆成一团,装入木盆等物中抛入大江,有的把尸体碎裂,扔到江里。在喇嘛的祈祷声中,尸体被一块块解割下来了,然后丢进这滔滔江水里。鱼们便蜂拥而至,聚集到这水葬台前来抢食。

方式

漂尸式
即将死尸置于专门制作的死亡船上,放入江河湖海,任其自然漂流。漂向哪里,哪里便是死者的美好归宿。 在西方一些国家,人们认为水是不朽的,所以许多政府首脑和杰出人物、
民族英雄死亡时,就采用此种葬法,但在东方国家这种葬法却比较少见。

投河式
即将死尸背到河边肢解后,投入河中,或将尸体用布匹包捆后,坠上大石块抛到河中,以供奉河神。
这种葬式在中国古代和现在的西藏地区比较常见,一般是经济条件较差,亡雇不起喇嘛念经超度的人家,对死者多采用此法,另外,对死亡的孤寡人、幼童也用此葬法。缅甸茵的莱族聚居在茵莱湖的湖区,他们认为,水上出生的肉体,死后也得归于水。因而除一部分傍山而住的居民外,其他水上人家,人死后一般都采用葬身湖底的做法。

撒灰式
即将火化后的骨灰撒入江河湖海。
在中国的南方一些城市,如杭州、广州等地,近年来采用此种葬法的越来越多。
这是近几年殡葬改革的产物。敬爱的周恩来总理说过,从保留遗体到火化,是一场革命,从保留灰到不保留骨灰,又是一场革命。撒掉骨灰,既不用兴建骨灰存放处,又不用占地埋葬,且不给家属和亲人增加负担,是最好的骨灰处理方法,应该积极推广。

藏区仪式

在盛行水葬的地方,出殡通常是天亮之前,由职业水葬师背至河边,进行水葬。
出葬这天,由亲人将其抱到河边,按照僧人卜算的葬地,在河边浅水处清理出一片地方,经僧人诵经超度后,去掉裹尸布,把尸体放进水里,然后选取洁净的小石块,将尸体严严实实地垒砌起来。尸体垒砌好了后,由僧人或死者亲戚中的一位长辈,在一根反搓的白羊毛绳两端,各绑一白色石块,一端固定在死者的头顶部位,然后拉起另一端,缓缓地逆流而上。这条白羊毛绳,通常有十多米长。拉绳的人一边往上游拉,一边将绳子逐渐淹没于水中,淹到绳子末端,人即弃绳出水。水葬仪式也就到此结束了。
为了表示悼念,也为了作标记,有的还在水葬地对准的一河两岸,各竖一木杆,将一条白羊毛绳固定在上,使其高悬在河面。为孩儿举行水葬的全过程中,孩子的家人都得自行回避,在附近隐蔽躲起来,或在远距离煨桑点火,默默诵经祈祷。对夭亡儿童大多实行水葬,按民间传统说法,孩子们生性脆弱胆小,害怕火焰和猛禽恶兽,喜欢绵柔光滑的流水,平时喜欢玩水。通过水路可使其不受惊恐地走进轮回之路。而用白毛绳逆水拽拉,是为了探索顺畅的水路,不致使孩童玩水而迷糊方向,故用白毛绳牵引水路方向。对那些没有亲人的鳏寡孤独或流浪漂泊者,如乞丐、打短工、江湖艺人等、水葬仪式则简单得多,仅仅是作为一种善业而已。对这些人,村落里的人通常只将死者的衣服脱光,抛入河中便算了事。当然也有好心肠且勤于善业的农牧民,如果由他们操作,则将死者固定成“坐化”姿势,举行一番祭奠超度,然后抬到河水交汇的三岔口一带,选个高耸峭立的河岸悬崖,给死者身上绑一块重三、四十斤的石头,从悬崖上抛入河中。经观察未见尸体浮上河面,便可以离开。一些心地善良的老妇,在男人们离开现场后,还会来到水葬河岸,手摇嘛呢经轮,口诵超度经文,为死者祈祷半天,表表自己的心意。
为死者绑上石头,并不是一种惩罚行为,更不是贬低,而是不让尸体漂浮上岸,为野兽所食,也不致污染整个河流。藏人的仁慈怜悯和利他意识在水葬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其他地区,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内,实行水葬的主要是居住在江河边的农牧民。其他地区水葬的则是除儿童外,主要是一些乞丐及地位十分低下者。
阿坝州水葬程序:水葬时,将尸体曲膝圈身“坐化”后装入“灵轿”(或叫龛棺),抬到两河交汇急流之处,打碎龛棺将尸体投进河流中。有的将尸体节节肢解,再投入洪流中。还有的用白布裹尸,把整尸抛进江中。水葬完毕,送葬者要在岸上插一杆印有经文的幡旗,表示对死者的祭奠,祈盼早日灵肉分离,生命轮回。在甘孜州的部分地区,水葬较普遍且有各自的特色。如甘孜州雅江县的日依一带,当人死后,马上要在死者的腰脊上砍一刀,然后头脚相选捆好,头脚朝上地放入背兜之中,口上挂一块黑布,当天被人背去丢入河中。死者家属在大门口挂个嘛呢旗,葬仪就这样简单明了地结束了。
巴塘县的中咱、波密、亚日贡、昌波等地,人死后则捆成胎儿状,再用衣服裹尸,或用白布裹尸,然后把尸体搁在背兜里背到河边,埋在浅水处。有的连同背兜埋在浅水处,并用石块压好,再围以剌芭,以防野兽啃尸。
出殡的时间也有差异。
有的地方上午死下午葬。有的则停尸三日,请僧人诵经超度。出殡时辰晚上天大黑或者清晨天未亮。去出殡的人数也不一样。有的是由死者两位亲友或亲人,把装有尸体的尖底背兜背至河边水葬。而有的地方,则是由十多个小伙子轮换将死者背到几十里山路外,水葬于金沙江中。
金沙江沿岸水葬葬俗有着自己的浓厚乡土气息。有一种葬法是将尸体捆在一块长条石上,数人举起投入河流中。还有一种是先在河中的大石头下掏一个大洞,再将捆成一团的尸体塞进石洞之中,用大石堵住洞口。上述两种葬法的区别在于年岁。前者用于年轻死者,后者多用于老年死者。
肢解尸体时,个别地区还有这样的习俗:肢解尸体时不能沾铁器,得用加工后的木刀,或者石斧。有的肢解为五大块,有的弄成碎块,便于河中鱼虾吞食。在藏人的观念中,认为水葬的成年人不仅可以洗去身上的晦气、邪气,还有着以身施舍“鱼獭”、赎罪去孽等功德。
水葬场地的选择是严格的,也是基本趋于一致的。场地一定要请活佛和高僧卜算卦定。而活佛和高僧根据有关佛经风水原理,实地勘探后才会卜定。一般原则是远离居民饮水水源;远离生活用水区域;远离居民村落和视野内。在水流湍急、两河交汇、水深拐弯、鱼类众多之处。抛尸时,还要捆上石头让其固定在河底不变位置,一来使鱼类吞食方便,二来不让尸体漂浮,免得污染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