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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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随便挖个坑,就把父母给埋了?

如果真这么做,基本活不久,很有可能死在牢里,因为古代的某些情况,真不是现代电视剧中的那般模样,甚至会打破你的三观。

为什么古代女子,动辄就要“卖身葬父”?

通常要沦落到“卖身葬父”的窘境,基本都是外乡人,他们这样做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点:

1.封建社会极其注重孝道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已经有了孝顺之心,他们会留好足够的食物给长辈,而长者也会传授年轻人很多狩猎技巧、生活知识等等。到了奴隶社会,王室又特别注重血缘关系,特别是在利益面前,血缘亲疏总是作为主要参考标准。到了汉朝,刘邦更是奉行以孝治天下的政策,在汉代的选官标准中,主要有察举制和征辟制两种。

察举制的大意是,官员对当地候选人进行评判,符合条件后再将情况申报给中央王室,如果审核通过,此人就能获取一官半职。察举制是古人进入官场的主要途径,而在众多评判标准中,就存在孝廉科,到了东汉时期,相比于廉洁之人,遵守孝道的人反而更容易获得“高分”,所以被举荐当官的难度也更轻松。

为什么古人在选拔官员时,这么注重孝道,毕竟孝道跟政治关系不大。

其实在古人看来,如果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孝顺长辈,那么他在进入官场后,也会对国家十分孝顺,这是一种“忠孝”之道。在历朝历代的渲染下,古人就特别注重孝道,其中的典故有“董永卖身葬父”。

东汉末年,时局动荡,盗匪四起,为了避难,董永带着父亲前去湖北避难,结果董父不幸身染重病,尽管董永掏出全部家底买药治病,但董父还是在不久后便离开了人世。董永身无分文,更没有钱财给父亲购买棺木下葬,于是四处打探周围有无财主人家,最后跟裴姓财主达成协议,裴老爷借钱给董永葬父,董永则进入裴家卖身为奴。有天,董永出去办事,途中遇到一位貌美的妇人,妇人说道:“我是个被丈夫抛弃的少妇,正好你也没有娶妻,不如我当你妻子吧!”照理来说,在长辈去世后,董永可以自行决定终身大事,但他明白自己已经卖身为奴,于是说道:“这事我无法做主,需要向主人禀告一番”。妇人见状非但不生气,反而跟着董永一起去裴家,裴老爷听后便让他们在一百天内织出300匹绢布,如果成功就将董永的卖身契给他,从此让他做个自由之人。

最后董永和妇人在第99天,成功织出了300匹布,董永如愿以偿的脱离奴籍,就在董永打算跟妇人结为夫妻时,妇人却突然向他告别,并说:“我是天帝的七女儿,天帝被你的孝心所感动,特意派我下凡助你,今日功行圆满,我便要回去复职了。”所以在古代,孩子对长辈非常孝顺,或者说他们很难做出“伤害”父母的事。

2.古代殡葬仪式繁荣复杂,所需资金较多

现代殡葬仪式非常简单,我们村如果有人去世了,遗体只会停放一天,期间找和尚或道士来做些仪式,第二天就送去殡仪馆火化,家属在领完骨灰龛后送去陵园。

发达城市的殡葬仪式更简单,人去世后直接被拉去殡仪馆,当天晚上亲朋吃一顿结束,期间没有仪式,十分简化。但在注重丧葬礼仪的古代,绝不会如此简单,以下按照顺序,简单说下古代人去世后,一个完整的葬礼会有哪些步骤。

如果不是突然意外死亡,古人会在正寝里慢慢死亡,因为古代人对“寝室”区别的很仔细,正常睡觉的房间叫燕寝,斋戒或患病所居住的房间叫正寝,当古人感到时日无多,就会住在正寝,所以有个成语叫“寿终正寝”。家属会在将死之人口鼻处放些丝绵,以此来判断还有无呼吸。

死者没有呼吸后,家属要为他清洗身体,包括剪指甲、刮胡须等等,通常为配偶或同性来做,清洗完后,要给死者“穿上”专用服饰,还要塞些朱玉、贝类或米饭在死者口中,做完这些后,家属将逝者遗体转移到大堂。在小敛、大敛、成服后就要进行安葬,对于棺木的颜色也有不同的要求。

黑棺:起初下葬逝者为自我结束生命、战死沙场之人,不过后来没限制,老年人去世,大多也可以用黑色棺木。

红棺:相比于黑色棺木的严肃端庄,红色棺木显得有些喜庆,所以用红棺的是老死之人,这种丧事也被称为“喜丧”。

黄棺:黄棺为原木,不需要刷漆,大多用于经济拮据的家庭。

白棺:适用于单身汉,即还未嫁人或还未娶妻却意外去世的人。

金棺:古代天子的象征。

选好棺木、时日、葬地后,到了安葬当日,就会执行启殡、朝祖、饰柩车、陈明器、发引等步骤,最后才是安葬。

葬后还有反哭、虞祭、卒哭、祔庙、小祥、大祥、禫祭等等。

以上诸多步骤中,不仅需要用到大量资金,还要牵扯好多亲属乡邻,所以在古代,没人没钱还真搞不定一场葬礼,特别是没钱的异乡人,根本没有陌生人愿意帮忙。

3.古代户籍制度严明,冒然下葬很容易被抓起来

从商周时期,我国古代封建王朝就特别注重户籍管理,到了明朝,户籍内容包括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就跟咱们现在的户口本差不多。如果你没户籍证明,那就属于黑户,黑户大多为小偷、强盗等偷逃罪犯,所以黑户一直是官府的重点打击对象。

没钱安葬亲人和黑户有什么关系?

一般没钱葬父的,都是外来流动人员,他们的户籍原属地并非在当地,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首先随便挖个坑,把父亲葬了,肯定有违孝道,其次,如果胡乱安葬,还会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要都是这样,古代田地里岂不遍地都是棺木?如果这位姑娘不想成为黑户,要么出钱将父亲的遗体运回老家安葬,要么重新落户在父亲死亡的地区。

不管哪种情况,都需要钱,如果真沦落到“卖身葬父”的窘境,肯定没钱将父亲遗体运回老家,那就只能选择在当地落户。去官府重新开户需要证明,也就是证明“你是某某的女儿”,拿什么证明,一个符合规定的坟墓是前提,再加上自己能证明身份的凭证,以及其他人家的介绍信,特别是大户人家的介绍信,非常有说服力。

所以“卖身葬父”的姑娘,非但能尽孝道、好生安葬父亲,还能顺利解决黑户难题,虽然卖身为奴为婢,但跟流落街头或被关押进大牢的悲惨命运相比,这种结局还算勉强可以接受。

来源:腾讯网         作者:苏澈的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