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火化遗体须带齐以下资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到户籍地公安部门注销户籍(交通事故还须加交警部门出具遗体处理通知书);
2.逝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属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骨灰领回须带骨灰领取承诺证明(饶平县户籍此项除外);
4.潮州市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确认表(到业务大厅领表或填表),饶平县户籍在本馆交费后到饶平县殡仪馆申请减免;
(备注:外地户籍的除了不用到户籍地公安部门注销户籍、骨灰领回无须带骨灰领取承诺证明之外,其他的都跟本市户籍的一样。)
咨询电话:0768-6701347
二、服务宗旨、服务承诺及服务流程:
三、温馨提醒:
遗体火化证明很重要,请家属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