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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明白纸

| 要闻

殡葬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的一项移风易俗的重要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和《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火化政策,实行生态安葬、绿色祭扫,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努力营造文明节俭,生态殡葬的良好氛围。
一、推行文明节俭丧事简办。
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自觉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不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成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去世后,要率先实行火葬,坚决遏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实行遗体火葬生态安葬。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认真执行火葬区规定(少数民族除外),去世后依规进行火化,自觉抵制偷埋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
三、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活动。
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村(社区)集体公祭、居家祭祀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禁止焚烧冥品纸扎、减少焚香摆供等传统祭祀形式,将传统祭祀转到文明祭祀、低碳祭扫上来。对去世亲属举办的周年祭祀活动,不得大操大办,要符合当地红白理事会提出的要求。鼓励群众祭扫革命先烈。
四、积极响应殡葬改革政策。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和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传承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抵制丧葬陋习和相互攀比之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丧葬习俗改革的先行者,加强对亲属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多种形式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相关惠民政策,传播正能量,营造文明节俭、生态殡葬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