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章的决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继续阅读
(2002年8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章的决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继续阅读
■ 吴 飞
[内容提要]本文是对当代中国殡葬改革的一个系统分析,分别总结了农村和城市殡葬改革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作者认为,殡葬改革所面对的诸多问题,是中国在建构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与传统礼俗的各种冲突所致。为解决当前问题,殡葬法规不应该与传统礼俗对立,而应充分理解和吸纳传统礼俗的基本精神,使之成为修正殡葬法规的民间习惯法。儒家丧礼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孔子“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一语,是在理性和情感之间寻求平衡。若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现代殡葬制度不仅可以突破现有的困境,而且可以更好地贯彻现代精神。
[关键词]殡葬改革 现代生活 习惯法 丧葬礼学 继续阅读
随着殡葬行业的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陵园,更像是一座公园。这大大改变了人们对于传统陵园那种阴森、恐怖、紧张的认知。不再将陵园看做成一个没有温度,只是人生归宿的地方。
通过景观营造,扩大绿化面积,添加休息区和活动区,将陵园打造成适合人们游玩的公园。这不仅是未来殡葬行业的大势所趋,也是人们内心的渴求。谁规定,陵园就只能是亲人的安息之所?谁规定陵园只能种植松柏树木?谁规定,陵园的产品只能是“排排坐”。谁规定,陵园只能是清明冬至或生辰忌日才能来? 继续阅读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让各项工作都有了新气象、新面貌。其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乐平市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学以致用,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殡仪馆停车场扩建
乐平市殡仪馆由于停车位较少,远远不能满足来访人员的停车需求,经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造成了馆内路面堵塞、交通不畅等情况,影响了馆内的交通秩序。经过班子会议讨论,为了创建馆内的良好秩序,公司将馆内闲置土地改造为停车场,增加了40余个停车位,给来访人员提供了方便更有效的缓解了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继续阅读
(1999年7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继续阅读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第一次修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7号)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继续阅读
(2001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1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继续阅读
(湖北省政府2000年10月17日发布实施。《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0号)删去《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在火葬区将遗体土葬或火葬后将骨灰装入棺材埋葬,以及在禁止建造坟墓的地区建造坟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的规定中的“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火葬区和土葬区的殡葬管理。 继续阅读
(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满足殡葬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烈士、军人、宗教教职人员、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殡葬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益惠民、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原则,革除殡葬陋习,提倡文明礼葬。 继续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梁河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科学、规范实施的工作原则,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全面落实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负责对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