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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知识丧葬习俗百科

为了新中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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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
距离黎智同志离开我们
已经整整21周年
我们永远记得
老市长,从未远去
今天,让我们一起读一读
中共武汉市原市委书记黎智同志的故事

黎智,原名闻立志,1922年4月22日生于湖北浠水县下巴河镇望天湖畔的闻家铺子村,是杰出爱国诗人、学者、民主斗士闻一多先生亲侄,家谱记载为民族先贤文天祥后裔。他从小在祖父(闻一多的父亲)身边成长,爷爷闻固臣无论是在巴河乡间的油灯下,还是在武昌城,经常给子孙们讲述中国历史上民族英烈的壮举,告诫子孙“不要做大官,要做大事”。黎智每次考试回家爷爷看到考了好成绩,便会给上几个铜板上街买油条吃。家庭的文化积淀无疑成为黎智一生酷爱读书、勤于思考的重要渊源。兄弟联魁上清华、在当今科技界仍名士辈出的家族里,用黎智总结他一生的话说:“如果16岁时不投身革命,那肯定和我的前辈一样,走书救国的路了。”

抗日战争时期,黎智同志历任建始高中党支部组织干事、书记,党总支书记,来凤县委、利川县委组织部长,利川县委代书记,重庆南方局青年工作组秘书,陕甘宁边区吴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绥德地委宣传部干事、文工团政治指导员。他长期坚持党的地下工作,面对白色恐怖,沉着机智,英勇善战,积极发动群众,宣传进步思想,壮大革命队伍。

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中央南方局青年组组员,平津学委会书记,天津行动委员会书记,天津青委副书记,坚持在白区开展学生运动和城市工作,为组织迎接天津解放,做了大量工作。

武汉解放后,历任中南局青委委员、武汉青委副书记、团市委书记、中南局团工委副书记,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常委、桥口区委第一书记,武汉市委候补书记兼工业部部长、市经委主任。

1973年9月起先后任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武钢一米七工程指挥部常务书记、常务副总指挥长等职。黎智同志对党忠心耿耿,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十年动乱时期,他坚持抓生产、抓发展、抓重点项目建设,以实际行动对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进行了抵制和斗争,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黎智同志长期担任武汉市重要领导职务,历任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委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市委副书记兼市体改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黎智同志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为中共武汉市委委员,是中共武汉市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第二、三、四、五、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湖北省第四、五次党代会代表。黎智同志为武汉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担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市长和市体改委主任期间,与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团结奋斗,齐心协力,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改革,开拓创新,在第一轮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中以“两通”为突破口,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推进城市综合配套改革,探索了新的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大力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使人大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黎智同志在武汉工作的近50年间,勤奋工作,日夜操劳,殚精竭虑,为武汉市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做出了重要贡献。黎智同志离休后和病重期间,仍然关心和支持武汉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是深受武汉人民爱戴的德高望重的老领导。因病于2001年8月18日在武汉逝世。

在长达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黎智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不渝地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他讲政治、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他坚持真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注重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干部,关心群众疾苦,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表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老战士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

黎智同志的一生为人民革命、为武汉市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倾注了他全部的心血与汗水;他的领导风范和人格魅力,将和他毕生所创的业绩一起,为人民永远记取。

今年是黎智同志诞辰100周年
8月18日是黎智同志21周年祭
纪念,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今天,让我们再次缅怀黎智同志
21年了,您从未走远…

强化团队建设 精雕万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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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至16日,江西万寿园根据西上海集团民生板块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对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活动以“强化团队建设,精雕万寿品牌”为主题,公司干部员工共计90余人参加。

本次职工培训会邀请到上海睿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荣鹏飞教授和相正求教授,两位教授以《打造有效执行的高绩效团队》和《销售软技巧:客户画像· 玩转情商· 社群营销》为主题开展培训讲解。

培训过程中,教授通过与员工的互动、分享、趣味游戏等方式,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带动员工主动参与。荣教授对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和提升执行力做了独到讲解,并让大家深入浅出地学习到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执行力与高绩效团队相结合,让工作变得更有效率。相教授通过成功案例、情景演练将销售技巧融会贯通地为大家讲解,让员工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并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

授课过程中,⼤家专⼼听讲,认真做笔记,学习气氛浓烈,效果良好。最后,沈总为培训会做总结,要求全体员工认真总结,领会悟透本次培训会内容,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销售能力,创造更高业绩,擦亮万寿品牌。

万寿园高度重视团队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高效、担当的服务团队,为推进殡葬改革,服务市民需求,担当公益责任,贡献万寿力量。

殡葬管理知识答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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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政部门关于殡葬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答:殡葬管理工作由社会事务处负责,社会事务处的职责是:拟订婚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殡葬改革及落实相关政策;提出全省经营性公墓的整体布局规划,根据部门职责对其进行相应监管;承担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指导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问:如何办理死亡证明?‍
答:1.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如何划分?
答: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问:遗体接运和火化的原则是什么?
答: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火化,接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殡仪馆统一负责收殓接运。
问:社会车辆可以接运遗体吗?
答:遗体一律由殡仪馆的殡葬专用车(包括由省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的和县、市、区殡仪馆统一管理的乡镇政府运尸车辆)负责接运,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遗体运输业务。
问:遗体能否允许跨地区运送?
答:根据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更多→尸体、骸骨、骨灰进出境管理规定)
问:遗体(骸骨、骨灰)出入境有何规定?
答: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遗体、骸骨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回中国境内安葬者,除按民政部等八单位《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运尸手续外,承运人还必须持有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验证明》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才能办理国际运尸业务。(更多→尸体、骸骨、骨灰进出境管理规定)
问:遗体火化时限有何规定?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火化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情况下,遗体应在72小时内火化;传染性遗体应在24小时内火化;特殊情况的遗体的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超逾期限的应商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根据国务院《国发明电〔2020〕6号》文件规定,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可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新冠肺炎患者遗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进行卫生处理,就近安排火化。取消民政服务机构内人员集中用餐和其他各类人员聚集活动。加强机构内服务对象心理疏导,开展协助拨打亲情电话等精神慰藉活动。
问:疫情期间遗体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9号)规定处置。
问:如何理解和执行有关“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
答:根据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规定:1.在殡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的自由。2.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要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3.对患有鼠疫、霍乱、炭疽死亡的病人遗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必须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问: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遗体处理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台办等4部委《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国台办〔1996〕10号)规定,台胞尸体的处理应尊重死者家属意愿,可在当地殡仪馆火化或运回台湾。如家属提出就地土葬,需向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葬在指定的公墓内。
问: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在广东安葬有何特殊规定?
答:根据《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1.凡需运入广东境内安葬的华侨、港澳同胞的遗体(骸骨、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凭民政部门会同级侨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入粤安葬证》;2.运入广东境内安葬的台湾同胞的遗体(骸骨、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凭民政部门会同级台湾事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入粤安葬证》。3.如安葬地所在的市、县或邻近市、县有经营性公墓的,应到经营性公墓安葬。
问:外国人在华死亡后如何办理丧事?
答:外国人在华死亡后,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按照《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提出处置遗体的书面意见。死亡发生地殡仪馆凭据死亡证明和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后,按照我国殡葬管理规定程序,实施遗体火化或者协助办理遗体运输出境事宜。所需费用由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承担。
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的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外,严禁公墓经营单位向公墓租赁人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
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殡葬领域涉企审批服务试点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作为企业进行审批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推进改革,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问:公益性公墓有何相关规定?
答: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将公墓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并实行有偿服务的“经营性公墓”,另一类则是专门为农村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的殡葬需求,以民生保障的形式缓解农民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以集中安葬的方式规范乡村墓地,解决散埋乱葬问题,从而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
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公益性公墓不许对外经营、对外销售。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更多→什么是农村公益性公墓?)
问:‍申请建设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建设申请报告;2.规划设计方案;3.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证明;4.管理章程;5.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选址建设的意见;6.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意见(涉及占用林地的,还应有林业部门审查意见);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已建成但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要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问: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安葬(安放)骨灰有什么条件?
答: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不以营利为目的,与经营性公墓存在本质区别,禁止跨市出售(租),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向所在地居民提供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不得与商业资本合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购置(租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应提供逝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者迁葬证明。禁止在公益性公墓内建造家族墓、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禁止在火葬区公益性公墓安葬遗体。
问:民营企业是否可以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答: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问:经营性公墓的建设主体有什么要求?
答:经营性公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设。
问:是否可以私人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答:不可以。
问:是否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建设经营性公墓?
答:不可以。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可销售丧葬用品?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已取消民政部门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前置审批,可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从事丧葬用品的销售,但应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等有关规定。
问:殡仪馆、公墓的档案管理有什么文件规定?
答:2010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殡葬管理条例》是哪一年通过的?
答:《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殡葬设施管理、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罚则、附则6章2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予以废止。2012年11月9日第6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问: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
答:节地生态安葬,就是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海葬、平地深埋不留坟头、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
问:新型的缅怀故人的祭奠方式有哪些?
答: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扫等方式。
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
问: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有哪些方面要求?
答:根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1.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2.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3.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4.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黔南州殡葬协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长办公会暨行业交流会在都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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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黔南州殡葬协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长办公会暨行业交流会在都匀市万福惠民产业园召开。会长汪熙,监事长聂奇志,常务副会长李宁,副会长刘昶雄、梁福龙、黎超、贺太明、吴青峰、杨永洪、邓发明,理事陈世辉,秘书长韦洪,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覃镇福出席会议,会议由会长汪熙主持。黔南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罗科勇,贵州万福惠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都匀民生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筹)执行校长陶继祥,贵州省万福殡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秦滔,都匀市殡仪馆馆长朱竟超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党支部书记覃镇福带领参会人员一同学习了:1、国发2号文件,2、李克强总理到民政部调研会的讲话精神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上听取了秘书长韦洪上半年的工作汇报,会上大家对上半年的工作给予肯定。

随后会上逐项进行议题:

1、关于提名推荐贵州省殡葬协会专委会副主任及委员的事宜,会上一致讨论出推荐人选名单分别是:殡仪工作专委会副主任:黎超、公墓工作专委会副主任:岳庭生、科教文体专委会副主任:吴青峰、数字殡葬专委会副主任:刘昶雄、设备用品专委会副主任:陈世辉,对推荐出的人选名单由协会秘书处上报省殡协过会后公示备案。

2、会上都匀民生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筹)执行校长陶继祥分别汇报了贵州省殡葬技能大赛的人选报名事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殡葬职业技能评定工作。

3、会上秘书长韦洪就加强黔南州殡葬协会宣传及对外宣传工作的议题进行了阐述,并再次提议建立全州统一联网在网上办理火化证、合同模板、公墓安葬证电子化信息系统,全州统一制作纸质证件机制,同步建立联网电子台账的建议进行了讨论。

4、会议对新加入协会的副会长单位进行了颁证。

会议对新申请入会的江西祥和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长顺县荣迪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会员单位资格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成为会员。

5、会议由秘书长韦洪汇报了秘书处走访黔南州民政局有关领导征求意见的情况。

会议最后由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罗科勇对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并对各殡葬机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殡仪馆、治丧点的食品安全和保障工作,殡葬服务工作意识的进一步提升作出了要求。

夏日送清凉 | 市民政局领导来我馆慰问一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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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骄阳似火。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蕴进带领局社会事务科一行来我馆,送来防暑降温用品,慰问我馆高温下坚守一线的殡葬职工。

陈书记一行在馆党总支书记、馆长王宏斌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馆内生产生活环境,听取了我馆应对持续高温相关举措的情况汇报,勉励大家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服务细节,优化便民举措,发挥好党建引领、党员先锋模范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把群众“身后一件事”办实办好。同时叮嘱我馆负责同志要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不放松、疫情防控常态化。

今年夏季持续高温,安全生产形势格外严峻,为确保各分馆高温期间殡葬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高温“烤”验。

一是馆领导班子下沉一线指导工作。因连续高温极端天气,各分馆火化量明显增大,馆领导班子下沉一线指导工作。每遇业务高峰时馆长亲自带队到各分馆现场巡查,对服务治丧群众需解决的问题即行即办;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当前高温天气是各类设备发生故障的高峰期,为此我馆加大对馆区内火化设备、发电设备、消防设备、遗体冷藏柜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频次;

三是切实做好一线殡葬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遇业务高峰时启动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加强一线服务力量,司炉人员和捡灰人员实行轮班制。为职工准备了藿香正气水、清凉油、花露水、毛巾等消暑物资,制作了大麦茶、绿豆汤等保证一线职工防暑降温;

四是全方位营造清凉的治丧环境。三个分馆全天候提供空调休息场所并免费提供饮用水,东台分馆营业厅内准备了防中暑“急救包”;泰东分馆开放办公后勤区域供丧属休息等候;三仓分馆购买冰块放置在火化服务各区域降温,最大程度地服务好治丧群众。此外为满足治丧群众夜间出殡火化需求,多年来三个分馆均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全天候做好工作准备。

今年夏季持续高温,安全生产形势格外严峻,为确保各分馆高温期间殡葬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高温“烤”验。

一是馆领导班子下沉一线指导工作。因连续高温极端天气,各分馆火化量明显增大,馆领导班子下沉一线指导工作。每遇业务高峰时馆长亲自带队到各分馆现场巡查,对服务治丧群众需解决的问题即行即办;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当前高温天气是各类设备发生故障的高峰期,为此我馆加大对馆区内火化设备、发电设备、消防设备、遗体冷藏柜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频次;

三是切实做好一线殡葬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遇业务高峰时启动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加强一线服务力量,司炉人员和捡灰人员实行轮班制。为职工准备了藿香正气水、清凉油、花露水、毛巾等消暑物资,制作了大麦茶、绿豆汤等保证一线职工防暑降温;

四是全方位营造清凉的治丧环境。三个分馆全天候提供空调休息场所并免费提供饮用水,东台分馆营业厅内准备了防中暑“急救包”;泰东分馆开放办公后勤区域供丧属休息等候;三仓分馆购买冰块放置在火化服务各区域降温,最大程度地服务好治丧群众。此外为满足治丧群众夜间出殡火化需求,多年来三个分馆均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全天候做好工作准备。

曾群专题调研殡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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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落地见效,持续压实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8月17日下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群专题调研指导殡葬中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项目,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黄一飞陪同调研,市殡葬服务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参加调研会。

曾群在听取了殡葬中心关于列入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系统工程类项目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后,对审计反馈、检查发现、信访反映的基本建设工程类项目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高度关注,并就修改《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具体指导。

曾群对具体抓好中心系统工程类项目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强调了三个方面重点。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矛盾最突出,问题最严重、风险点最大的领域。坚持从严的主基调,以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的勇气和毅力,紧盯基本建设工程中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问题现象深挖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将问题清单对账销号,逐项整改。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

要持续分析研判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新问题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以此次修订《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契机,在成本可控、时间可控、程序可控的前提下,自我加压,探索经验。要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制度培训,强化执行落实,形成依法依规依章办事的氛围。同时,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归档管理,做实做细流程节点管理,强化重点环节报告,基建工程项目一项一档,全程留痕,规范倒查追溯的重要依据。

三要深化“四责协同”

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分工,目标一致,同向发力,落实好中心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心纪委的监督责任,中心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狠抓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持续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生命•印象•公园”——第四届“观陵山杯”主题摄影大赛启动仪式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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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生命•印象•公园”——第四届“观陵山杯”主题摄影大赛启动仪式在福寿园国际集团旗下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隆重举行。

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秘书长吴乾隆、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副主席、国际摄影辽宁协会主席尹素媛、福寿园国际集团旗下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总经理陶奎、副总经理江伟才、张学良文化园园长王绍君等领导及沈、铁、抚三市200余名摄影爱好者出席开幕式。

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是国家 AAA 级旅游景区,同时也是辽沈地区著名的人文纪念公园。这里有四季交替的光影流转、缤纷繁茂的植被分布、高低错落的山水造景、独具匠心的纪念雕刻、静谧肃穆的纪念场馆。拥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抗战五十年纪念园、张学良百年人生展、少帅陵、须弥阁、千亩花海等景点及景观,荟萃文化名人,典藏历史足迹。拥有专业金牌服务团队,提供品质服务,传递人文关怀,打造百年名园。

摄影艺术是世界上最通行的艺术,它能最直观的把景色呈现在人们面前。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举办本次摄影大赛的目的,也是想要通过每一位摄影爱好者手中的相机,将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的自然风光美景、人文关怀服务和生命正能量故事,展示、传递给广大游客与市民。打破人们对传统陵园的固有印象,了解现代陵园做为旅游景区、爱教纪念场所、生命教育基地等更多层次的功能与意义。

迎盛会 暖服务|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骨灰撒海暖心服务暨第一殡仪馆服务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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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始终坚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尺,在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聚焦群众共性需求、聚焦殡葬处党委提出的“大殡葬”发展理念,为解决兄弟单位面临的骨灰存放压力,创新推出更精准、更暖心的便民服务,于7月20日进驻第一殡仪馆开设骨灰撒海服务专场,为家属现场讲解政策、办理手续、收纳骨灰,贯通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后一米”。

为确保此项活动圆满顺利,在市殡葬处党委的统筹协调和大力支持下,总站领导班子精心谋划部署,多次前往第一殡仪馆进行接洽,梳理优化手续办理和收纳骨灰等操作流程,确定办理场所及服务保障,减少了家属从一馆取完骨灰再去总站办手续的路途周转时间,在骨灰存放地即可快速办理,现场就办的方式真正使群众少跑路、少操心,既解决了广大群众办理骨灰海葬的实际需求,又缓解了殡仪馆骨灰存放压力,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干在实处。

为克服“换地”办理的重重困难,总站上下多科室联动协作,有序将设备设施迁移至一馆并在极短时间完成调试,保证此次活动的正常开展。活动期间正值盛夏,全体工作人员顶着酷暑坚守岗位,细致耐心地为每户家属办理相关手续,整场活动从早8点持续进行至中午1点,同志们在高温和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中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本次第一殡仪馆骨灰撒海服务专场实现了两个重大突破:一是单日收纳骨灰量破百。本批次共收纳骨灰114具,创我市开展骨灰撒海活动以来单日收纳骨灰量记录。二是首次试行“一日两船”模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为减少人员聚集,缩短报名等待时间,满足群众对骨灰撒海的迫切需求,首次尝试出海单日两船次的行程安排。此模式不仅对高效统筹安排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是对“海之眠”服务团队综合能力的考验。8月14日,第一殡仪馆骨灰撒海专场顺利完成单日两船次行程,此次活动共计服务家属71户,参与活动219人,撒放骨灰114具,其中包含代撒骨灰4具。

殡仪服务总站的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和暖心服务得到了家属的高度认可,下一步将延续“专场”模式,陆续组织开展第一殡仪馆、第二殡仪馆骨灰撒海服务专场,努力用扎实行动、务实举措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市民政局领导、东丽区领导现场指导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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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工作正式启动,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红,东丽区副区长张庆岩带队到现场实地检查并推动工作。

朱峰一行首先来到骨灰迁移业务办理窗口,查看新旧馆交接工作,详细了解骨灰迁移具体流程,随后到预约电话咨询中心查看接线员工作情况,指出务必重视群众“急难愁盼”,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以优质暖心的服务解决老百姓关心的事。朱峰一行还抽查了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指出“安全无小事”,同时就抓好安全工作进行强调。

朱峰对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前期筹备工作和专门增设的暖心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骨灰迁移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严守疫情防控底线,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群众安全。二是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强基础、展思路,促进各项服务上水平。三是要热情服务群众,把好事做好、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向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参观交流,赋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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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兰生园、马鞍山市滨江故园等领导莅临杨艺

7月30日,霸州市兰生园总经理、马鞍山市滨江故园董事长及总经理等领导带队,莅临浙江杨艺参观考察。

杨艺集团总裁杨桂荣、副总陈新芳、蒋招才陪同参观,营销中心刘敏、王丽婷向各位参观领导作详细讲解。

随后在会议室,双方就公墓规划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作沟通,特别在节地生态葬等方面作深入的交流与探讨。领导们对杨艺二十多年来致力于打造现代化生态陵园所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同时针对生态节地、绿色殡葬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思路,希望未来能携手成长。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城建集团、福寿园公墓等领导莅临杨艺参观考察

7月1日,盐城市大丰区民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张渊涛、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钱刘留、福寿园公墓书记兼主任嵇春香等一行领导,莅临浙江杨艺参观考察。

杨艺集团总裁特别顾问蔡新德、营销中心主任黎英杰、营销中心三部部长刘敏一起陪同接待,先后参观了雕塑公园、艺术陈列馆、石韵馆、铜展示厅、石材及保护箱展示厅等。

参观后,双方在会议室就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服务管理水平的提档升级做深入探讨。期望共同推行节地生态葬,让生命融入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