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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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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继续阅读

十堰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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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十政发[1999]45号
发布日期:1999-6-30
执行日期:1999-6-30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葬和土葬管理
第三章 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管理
第四章 殡葬服务管理
第五章 丧事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
《十堰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继续阅读

鞍山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 法规

发文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文号: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发布日期:1999-7-30
执行日期:1999-7-30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经1999年7月27日市政府第12届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继续阅读

蚌埠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 法规

发文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
文号:蚌政[2000]57号
发布日期:2001-12-13
执行日期:2001-12-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蚌埠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已经12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继续阅读

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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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吉林市人大常务会
发布日期:2002-2-1
执行日期:2002-3-1
生效日期:2005-4-1
吉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对《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继续阅读

福州市殡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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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