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殡葬法规

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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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2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8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015年6月2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2015年7月30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15年8月19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公布 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继续阅读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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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继续阅读

抚顺市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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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1997年12月12日施行;根据2001年4月18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5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1日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继续阅读

唐山市殡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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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境内举行殡葬活动和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工商、土地、文化、城管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配合民政部门共同搞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殡葬管理应当坚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的原则。 继续阅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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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8
编  号:青政发〔2017〕2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继续阅读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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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