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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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文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
发布日期:20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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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安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褒扬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继续阅读
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权益,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继续阅读
头七应该怎么做?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什么是“头七”,在民间习俗之中头七与守七都有是怎么算的?对于出煞的说法又是怎样,下面不妨快点来了解看看吧!
头七简介
头七,一种中华民族的丧殡习俗。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继续阅读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防止火灾和环境污染,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区域: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
(四)第二项所列区(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本辖区内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工作。
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规定,做好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相关工作。区(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园林和林业部门的职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区(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辖区内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相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支持成立丧葬移风易俗基层社会组织并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将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第四条 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奠。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以及相关纪念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民政部门应当组织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和活动,培育和引导文明祭奠礼仪。
殡仪馆、公墓和怀念堂等殡葬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为文明祭奠提供便利和条件;鼓励其免费提供环保祭奠物品。
第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六条 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承办葬礼、祭奠活动时,应当劝阻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行为。殡仪馆、公墓和怀念堂等殡葬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行为予以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前款规定的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是指用于丧葬祭奠活动的冥纸、冥币和以纸、绢以及其他材料仿制的金银锭、动物、家电、家具等实物。
第八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森林、林地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园林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林地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园林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二)在殡仪馆、公墓和怀念堂等殡葬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绿地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在城市绿地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在行驶的机动车内向车外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继续阅读
唐山丧葬习俗步骤礼俗
唐山丧葬习俗步骤
一、丧礼
(1)送终
在死者病重之后,民间的习俗是尽量尽快通知不在身边的子女,尤其是儿子或嫡长孙,必须到齐。病人弥留之际儿孙辈都守在床前,亲眼目睹老人去世,俗称“送终”。这是非常重要的事,俗称老人得儿女的济。未能给父母送终将成为儿女的终生遗憾,有没有儿女送终也成为民间判断老人有福没福的重要标准。 继续阅读
唐山丧葬习俗
中国民间有很多关于丧事习俗与讲究,因地方省份的差异也有不同的丧葬习俗。那么您知道有关唐山丧葬习俗是怎样的吗,下面快来了解看看吧!唐山丧葬习俗程序
(一)装裹
人在弥留之际,遗嘱说完,家人就为其洗身梳头,由亲属给穿戴上预先备好的寿衣、寿鞋、寿帽,头盖白绢,内衣也全换新的。女性有的穿裙子,头缠包头,俗称“穿装裹”。一般穿戴完毕即咽气。也有的是咽气后再穿戴的。
凡有身份地位的:男性,均着官服、官帽、官靴。女性,富贵的,要左手金,右手银,着凤冠霞帔或官袄、官裙,头插金银钗。穿完装裹后,将亡人顺炕沿暂放。此后,亲人手扶门框脚踩门槛为亡人“叫道”:“xx三条道走当中。”一连几次。再将死人用过的行李抛上屋顶,以示人亡。亲人们号啕大哭,俗称“叫过亡”。 继续阅读
钦州丧葬习俗
旧时钦州丧葬礼俗有哪些,同时在民间丧葬习俗之中都有很多的讲究与忌讳。有关中国丧葬习俗禁忌分别都有哪些,下面快来了解看看吧!
旧时钦州丧葬礼俗
1、病人弥留之际,家属到场送终;
2、人死后,即为死者理发(或梳头)、更衣,派人或发电函将死讯告知亲友,请僧道做 斋 ;,家人披麻戴孝。后由亲人捧死者头脚将尸体入棺。
3、出丧;
4、死后第七日起至四十九日止,每隔七天一祭,俗称 做七 ;;死后百日祭坟;至周年,再设祭,称 做周年 ;或 脱服 ;。 继续阅读
山东丧葬习俗
活养死葬,中国人对于死后办丧的习俗非常讲究。那么在山东地区的丧葬习俗有哪些,山东各地丧葬习俗有哪些?下面快来了解看看吧!
山东丧葬习俗流程
1:自古中国丧葬习俗有:出殡日起三天原坟的习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摆供品、上香、踩院子、烧纸等程式。(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只摆供品、上香、烧纸)。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目前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烧大七)。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烧五盆纸花)。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 继续阅读
